阿乞剌
元代党项(唐兀)人。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元成宗时官知枢密院事。
元代党项(唐兀)人。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元成宗时官知枢密院事。
见“耶律喜隐”(1321页)。
碑铭。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击败廓尔喀军后,亲撰《十全记》,以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清高宗实录》、《卫藏通志》。所谓十全
地名。亦作扎雅,会典名扎雅庙。即今察雅县。东至贡县,南界宁静,西北抵硕板多,北邻昌都。原为喀木辖地。唐初隶于吐蕃,后地方纷乱,各为部落,元为喇嘛教领地,明代封黄教喇嘛高举札巴江错为大善法王,于烟袋塘建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光绪十九年(1893),任安徽按察使,迁贵州布政使。二十年,署贵州巡抚。次年,实授。著有《吏治集事》。
亦称“拜奥”。契丹民族习俗。据《辽史》:“凡纳后,即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其礼,谓之奥姑。送后者拜而致敬,故云拜奥礼。”(卷116)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女质古幼曾为奥姑。此俗在今锡伯族中仍有沿习,
参见“昂仁”(1412页)。
宋代海南岛重要商业港口(今海口港)。宋以来日趋繁荣,黎族地区所产槟榔、椰子、牛只、香料及其他热带和亚热带土特产,多由此输入广东大陆。到了明代,据丘浚《学士庄记》载:“帆樯之聚,森如竹立”。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辽世宗天授皇帝耶律阮年号。947—951年,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