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俄魁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见“拜苦卫”(1664页)。
北魏宗室。字太原。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子推次子。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帝南征,封饶阳男。景明(500—503)时,出任镇军将军、冀州刺史。为诸胡造籍,又令征税以充军用。胡人告之,遂坐除名,后昭雪为中
见“湘水”(2277页)。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即“屠耆王”(2133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职司是外事总管,高于一般“纰论”(外事官)。《唐蕃会盟碑》中有此官名。详见“纰论”(1265页)。
1799—1843清朝大臣。字安敦,号爱山。蒙古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嘉庆进士。历任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等职。道光十九年(1839),升山东巡抚。二十年,英军侵犯天津海口时,力主妥协投降,支
见“刘渊”(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