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
见“阿哲濮”(1215页)。
见“阿哲濮”(1215页)。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辽皇族。字述宁。契丹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博学,善属文。现存《答萧挞凛书》,后世论者以为雅健有西汉晁贾之风。圣宗时,统和年间,因兄耶律国留杀奴获罪,受株连,贬西北部。西北路招讨使萧挞凛爱其才,召之门下
见“努努”(1262页)。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外以西,至五原阴山一带的敕勒部落,称西部敕勒。主要集中于
古郡名。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分牂柯、建宁置,治所在宛温县(今云南砚山北小维摩附近)。领县6。南朝宋移治漏卧县(今云南罗平县),齐移治西中县(今云南文山),梁末废。向为濮、僚、鸠等各族所居之地。
渤海族人。大武艺为王时(719—737)入唐,居幽州(治今北京市城区西南)。后为唐朔方将,以战功赐姓李,更名嘉庆。子李怀光,亦仕唐,以战功累官至太尉、朔方节度使,后因叛逆伏诛。
见“李克用”(1034页)。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1166金代道士。为太一教之创始者。卫郡(今河南汲县)人。金熙宗朝,天眷(1138—1140)年间,传太一三元法箓之术,名曰太一教。皇统八年(1148),奉诏进宫,受赐观为“太一万寿”。入元,建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