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勒比斯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即“那牙勤”(929页)。
清代门巴族著名首领。原居主隅。后因不堪忍受农奴主残酷压榨,约在18世纪初带领当地百余户门巴族向传说中的圣地白马岗(今西藏自治区墨脱)迁徙。途经扎目村时与追兵遭遇,率众顽强抵抗,经激战砍死敌军官,杀退追
即“黑水州都督府”的省称(2231页)。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明宣德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广西思恩县人。宣德(1426—1435)初,因不满地方官府欺榨,聚众举事,攻占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后被官军夹击所败,被俘遇害。
纪传体五代十国史书。原名《梁唐晋汉周书》,总称《五代史》。后为区别欧阳修《新五代史》而用今名。五代北宋间薛居正(934—985)监修,卢多逊(934—985)等撰。150卷,凡本纪61卷,列传77卷,
见“铁弗氏”(1877页)。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见“阿拍”(1193页)。
1559—1626即清太祖。满族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家,建州女真首领,后金国创始者。又作弩尔哈奇、努尔哈齐(满语,意为“野猪皮”)。爱新觉罗氏。号淑勒贝勒(满语,意为“聪睿王”)。明初建州左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