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移剌子敬”(2067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然此纪将“于”误书为“手”字。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均记为“吐六于”;《北史·契丹传》记为“吐六干”;《通典·契丹传》
见“按赤带”(1622页)。
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计算长度的单位。详见“带鲁”(1607页)。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见“惰塔”(2273页)。
见“史记”(565页)。
唐代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鲁苏。前首领※李大酺弟。玄宗开元八年(720),兄与契丹可突于战死,嗣立。时奚附唐。十年(722)四月,入唐廷,受诏袭兄爵,为饶乐郡王、右金吾员外大将军兼保塞军经略大使。仍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