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阿注婚姻

阿注婚姻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负责抚养教育。这种婚姻关系,结合自愿,解除自由,彼此互称“阿注”,意即“朋友”。按习惯,女子从十五六岁,男子从十七八岁起,只要双方同意,互换信物,便可过偶居生活。青年时期阿注关系很不稳定,有的多达三四个甚至七八个,且流行互相交换阿注的风习,称为“告拉”。壮年以后,多以一个阿注为主,过长期偶居生活,但还辅以一至数个临时性的阿注。按习惯,同一母系血统的后裔,禁止结交阿注。阿注关系,不受年龄、等级限制,他人亦不得干预。

猜你喜欢

  • 马自强

    1513—1578明朝大臣、史学家。字体乾,号乾庵。陕西同州(今大荔县)人。回族。幼年读书于太华山。嘉靖十九年(1540),获陕西乡试第一名。三十二年(1553),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迁分检官,参

  • 临夏南关清真大寺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院。始建于元末,明洪武年间扩建。后毁,1979年重建。寺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区南关之八坊。占地2160平方米。新建为钢木结构、宫殿式建筑。大殿前高耸着三个阿拉伯式绿色圆顶塔楼,中

  • 回回国子学

    元朝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波斯文)的学校。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置于大都(今北京)。收官吏、富人子弟入学受教。延祐元年(1314)更名“回回国子监”,设监官,授学士之职,教亦思替非文字。生员学成后

  • 䐜弓

    唐代南诏国特产。《云南志》载:野桑木,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以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缝中。及长至时月,择可作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定性,断取为弓。不施筋(或作胶)漆,而劲利过

  •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

    官署名。清代为采珠、渔猎等以供宫廷应用而设的办事机构。乌拉:城名,在今吉林市(其衙门在原城北乌拉街);总管:官名,例由内务府郎中或该衙门“翼长”升授。清初,于乌拉创设牲丁(时关内外各地亦设散处牲丁),

  • 崭新兴教

    见“赛来费耶”(2469页)。

  • 莫温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们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兴凯湖西南的们河流域。

  • 色里克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 长命缕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 洛毛竜

    旧时基诺族的宗教节日。基诺语音译,意为“祭大忌日”,汉称“祭大竜”。每年播种前举行,共3天。因播种日期由各村社长老※卓巴、※卓生占卜决定,故各村社节日的具体日期不一,一般在3月雨季到来之前。届时由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