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
①珞巴族家长奴隶制家庭中的奴隶对奴隶主的尊称。一作阿岛,珞巴语音译,原意为“爷爷”,转意为“男主人”。 ②崩尼部落古时血亲“类别式”亲属制,即对母系氏族男性的一概称谓,意为“爷爷”。 ③崩尼部落人对岳父的称谓。
①珞巴族家长奴隶制家庭中的奴隶对奴隶主的尊称。一作阿岛,珞巴语音译,原意为“爷爷”,转意为“男主人”。 ②崩尼部落古时血亲“类别式”亲属制,即对母系氏族男性的一概称谓,意为“爷爷”。 ③崩尼部落人对岳父的称谓。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藏语音译,亦称“办公厅”原西藏地方政府,掌办商上事务与司伦执政时接待宾客的机关。相当于“交际处”。为首官员称南准,职掌内外传达。掌办商上事务当权时,其官员皆为僧官,称增准。司伦执政时其官员皆为俗官,称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苏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前锋参领,从副都统齐里克齐征讨金川土司叛乱。升前锋参领,授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授管理健锐营大臣。因训练有法,被乾隆帝赏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北周起义首领。又作刘受逻干。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汾州(治今山西隰县东北)人。原为汾州稽胡帅。武帝宣政元年(578),聚众举兵反周,为越王宇文盛所破,被擒,事败。
见“唐兀”(1923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