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克南南
见“依斯坦”(1461页)。
见“依斯坦”(1461页)。
高车(敕勒)六种之一。又称斛律部。原居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北魏天兴五年(402),首领※倍侯利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后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
参见“布越”(462页)。
参见“穹庐”(1535页)。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清宗室,字实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六世孙,辅国将军长恒子。袭奉国将军。性慷慨,不与俗同。年40,即托病辞官,弃仕途,农事为乐。著有《静虚堂集》。
藏语音译,又称“劳让”,意为喇嘛管理者。解放前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基层组织中管理宗教的官员。例由土司之兄充任,无兄者,其姊亦可任之。僧人身份,着僧服,信本教(黑教)。可代土司处理事务,无直属百姓,由土司指
辽道宗时大臣。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咸雍年间入仕,为牌印郎君。大康三年(1077),为诬害皇太子耶律濬,受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遣,向道宗伪供,诈称参预耶律撒剌等谋,欲立太子。致使太子被囚,受害。是年七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苗族民间议事会。类似古代※门款制。亦称勾夯、春酒会、里社会议、丛会、埋岩会议等。各地名称不同,性质基本相似。源于氏族议事会,亦是继氏族公社解体后沿袭其旧有的民主选制度而产生的地缘性榔款组织。氏族每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