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禧总管府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立规运提点所。次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与殊祥院并为殊祥总管府,旋改为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分奉祖宗神御殿,掌钱粮出纳,营缮作辍。定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经历各1员。下辖福元营缮司、普安智全营缮司、祐国营缮都司等机构。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立规运提点所。次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与殊祥院并为殊祥总管府,旋改为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分奉祖宗神御殿,掌钱粮出纳,营缮作辍。定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经历各1员。下辖福元营缮司、普安智全营缮司、祐国营缮都司等机构。
见“医巫闾山”(1063页)。
见“耶嘉克珠”(1324页)。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扶余府依郭州,领扶余、布多、显义、鹊川四县(一说长平、永平二县亦为其所属;旧有说辽黄龙府之长平等县为其所属,而通州之扶余等为仙州属县)。治扶余县,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但亦有他说
约1815—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卡塔条勒、卡提条列。“卡塔”意为“大”。“条勒”或“条列”意谓“首领”。也称伊山汗和卓。玉素普和卓长子。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伙同克齐克罕、塔
民,臣庶;公,爵名。清代各族臣僚中封予公爵者之称。分三等,或世袭罔替,或每袭一次以递降一等。所赠之武阶曰“建威将军”,与侯、伯、正一品武官同。始创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初封额驸扬古利为超品一等公
青海伊斯兰教第二大清真寺。位于青海循化街子村西。建于明初,后屡经扩建。寺内最高建筑邦克楼,高三层,六角带斗拱屋顶攒尖作轿子项式,屋脊处覆以绿色琉璃瓦,自成一院。礼拜殿有前卷棚、大殿及后殿三部分,大殿与
见“土默特万户”(72页)。
见“完颜彀英”(116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霞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前苏联滨海边区绥芬河支流格尔兹纳亚河流域。
清代新疆白山派和卓。一称呵里雅汗。维吾尔族。原籍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张格尔弟巴布顶长子。自幼随母居安集延。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窜犯新疆时,被浩罕伯克护送至喀什噶尔。后清军进击,被俘执送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