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常
即“雒常”(2457页)。
即“雒常”(2457页)。
保安族传统体育项目。流行于甘肃省积石山等地。源自战争与牧业生产。用具由绳子和装石子的布袋组成。绳由牛毛线绾织,粗如大拇指,长约2米;绳中间的布袋,装鸡蛋大小的石子。使用时,将绳子一头的小孔套在中指上,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即“弘慈寺”(645页)。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马台河、鄂尔浑河、翁金河。东至鄂尔浑河,南至布尔察克接军台,西至乌拉罕诺尔,北至济尔玛台。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素泰伊勒登受封
马架子房。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马架子房本为汉族旧时的一种简陋住屋。分布松花江中游的赫哲人在300年前已有居屋,但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人至19世纪末,才较普遍地住马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