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文集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清宗室。初名岳端,字正子,号红兰主人。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岳乐之子。封贝子。以诗著名,撰有《玉池生稿》。
见“释鲁”(2259页)。
商号名。清道光(1821—1850)末年,山西潘姓在内蒙古土默特旗萨拉齐开设的皮革商店。初主要经营生牛皮兼营车马、挽具、鞭梢、绳套及小件农具,后制作水、旱靴以熟牛皮制作,兼有防水、防冻性能,故一时成为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参见“初云”(1172页)。
?—1900清末大臣。字智泉。满洲正白旗人。舒穆鲁氏。咸丰十年(1860),以健锐营前锋校,随瑞麟及僧格林沁镇压太平军、捻军。同治(1862—1874)初,从都统穆腾阿驻军畿南。光绪三年(1877),
北周、隋官员。字处均。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周柱国※长孙俭子。有干才,颇览书记。初为周卫王宇文直侍读。建德元年(572),拜开府、乐部大夫。大成元年(579),为小司寇,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杨坚任
见“耶律孟简”(1315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