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见“六镇”(382页)。
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01—1113年,凡13年。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城周3里5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延旭、西巩遐、南丽端、北宁漠。与※康吉城南北相对,互相雄峙。
见“赤嵌城”(1013页)。
元代碑刻。亦称“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虞集(1272—1348)撰文。集字伯生,世称邵庵先生,崇仁(今江西崇仁)人。曾任秘书少监、翰林直学士兼国子祭酒、奎章阁侍书学士等。文宗至顺二年(1331)奉诏撰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见“慕容德”(2440页)。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
书名。史料笔记。金末元初人刘祁撰。14卷。书成于甲午、乙未(1234—1235)之际。祁(1203—1250)字京叔,浑源(今属山西)人。世代仕金。金亡逃离汴京(今开封),辗转北归故里,躬耕自给,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