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麻特·木明汗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第三子。1680年,参加准噶尔对叶尔羌的征伐。约1694年,白山派※雅雅和卓被准噶尔杀死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和吐鲁番的伯克们拥之为汗;与此同时,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伯克们则拥立速檀·马合木为汗,并联合吉利吉思进占叶尔羌,他被吉利吉思所掳。准噶尔出兵,赶走吉利吉思,委任米儿咱·沙伯克统治叶尔羌。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第三子。1680年,参加准噶尔对叶尔羌的征伐。约1694年,白山派※雅雅和卓被准噶尔杀死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和吐鲁番的伯克们拥之为汗;与此同时,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伯克们则拥立速檀·马合木为汗,并联合吉利吉思进占叶尔羌,他被吉利吉思所掳。准噶尔出兵,赶走吉利吉思,委任米儿咱·沙伯克统治叶尔羌。
藏语音译,意为“一三四五”。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币的正面中央印有藏文“九松西阿”字样,表示藏历十三饶迥第四十五年铸造,背面有表示吉祥的扎西达杰图案。乾隆五十七年(1792),经驻藏大臣和地方政府批
见“蒙古杖鼓”(2332页)。
金代女真人常服中的束带。参见“金人常服”(1477页)。
解放前新疆蒙古族封建主剥削牧民的一种形式。其制:贫苦牧民租借牧主或喇嘛庙一定量的牲畜,自后,不管牲畜是否有病死或意外损失,每年都要向牧主或喇嘛交付一定量的羔畜和畜产品。若原租牲畜死亡或丢失,则承租人必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即“哈密”(1630页)。
清代书画家。字冈千,号云鹤。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嘉庆年间(1736—1820),曾为湖广总督毕沅幕宾。工书画,善画白描人物、精妙传神。亦擅山水与花卉。临摹宋元诸家之作,无不酷肖。人谓其
见“和硕特北左末旗”(1452页)。
见“完颜宗峻”(1156页)。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