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专管活佛衣食住行诸事。是※商卓特巴的助手,在其支配下履行职责,下属有※尼尔巴。为活佛府邸的主要办事人员。
哈萨克族习俗。又译迟勒迭哈那。意为“诞生礼”。哈萨克人认为生小孩不仅是一家一户的喜事,也是整个阿吾勒(又译阿乌尔)的喜事,故在孩子诞生的当天晚上(一说二三天内)便要举行庆贺礼,左邻右舍妇女纷纷携带“葵
见“哈鲁门山千户所” (1645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撒里必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金代取女真族进士所设的科目。大定十一年(1171),初议设。十三年(1173)八月,初次举行,考场设于中都悯忠寺(今北京法源寺),试题为如何尽得天下之贤才而用之,俾各尽其能(大意)。徒单镒等27人及第
清末内蒙古官商合办的垦务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垦务大臣贻谷在张家口创设,集有股本银12万两,官商各半。凡察哈尔各旗及张家口、多伦、独石口、丰镇、宁远诸厅之应垦地,经垦务局丈放,由公司勘验承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会中(1123—1135)太宗子完颜宗雅、皇统中(1141—1149)太祖孙完颜充先后受封。辽阳渤海人高桢,天眷中(1138—1140)亦以镇压奚、霫军民及警卫中京,进封代王。
见“屈术支”(1546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