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足黄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见“隆祥使司”(2137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巴则海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苗栗县鲤鱼潭和台中、丰原、大社一带的巴则海人已不会说巴则海语,一部分移居到埔里的爱兰和大湳、牛眠山、守城份、蜈蚣仑四庄的极少数
官名。唐初置于西北边镇。安史之乱时分设于中原军事要地,专掌军事,以刺史兼任。宋代为武将兼衔,非实职。辽南面官中有此职。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李德明嗣定难军留后,于境内夏、银二州亦设此职,李元昊建国初废。至
哈尼族他称。乾隆四十年(1775)胡蔚校订《南诏野史·窝泥》条:“有和泥、斡泥、哈尼、路弼等名”。居今云南元阳县境。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
契丹语官名。又作“梯里已”。《辽史·国语解》称:“惕隐,典族属官,即宗正职也。”※耶律阿保机称帝第二年(908)始置,以皇弟※耶律剌葛为首任。据《百官志》,契丹设有“大惕隐司”,下设惕隐、知惕隐司事、
?—1777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
437—501北魏大臣。代人。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为于氏)。新安公于栗䃅孙,尚书令于洛拔长子。善射。少拜羽林郎。孝文帝即位后,累迁司卫监、侍中、殿中尚书。时孝文帝幼冲,冯太后称制,赐以金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