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髻
见“椎髻”(2164页)。
见“椎髻”(2164页)。
见“真寂寺”(1819页)。
见“九姓回纥”(36页)。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1591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名脱脱,又称达颜恰。※俺答汗义子。领地在妥妥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一带。其属民临近明边塞驻牧,故被明人称为“临边夷”。能言善辩,任俺答汗近侍。嘉靖(1522—15
亦称“族内婚”。一种只能在一定社会集团内缔结婚姻关系的制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不断演化残存至现代。族内婚通常指部落内婚。血缘家庭阶段,男女在群体内按一定的血缘和规范婚媾。氏族制时期通行氏族外婚,部
? —178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巴苏长子。乾隆十五年(1750),袭札萨克辅国公。十六年,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黄马褂,命乾清门行走。十七年,赴塔密尔军营。二十年(
明代蒙古女头领。朵颜卫都督※革兰台弟脱力之女,喀喇沁部领主青把都姨母。初嫁俺答汗弟昆都力哈(老把都)。被遗弃后,偕青把都部属小阿卜户住马兰谷(在今河北遵化西北)塞外,岁受明抚赏,成为万历(1573—1
书名。为入桂日记。1卷。明田汝成(为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系作者于嘉靖十七年(1538)赴广西布政使司左参议之任时,在途中所记。始于是年夏历七月七日从杭州出发,途经浙江富
见“撒八”(2490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