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零
见“乜克力”(44页)。
见“乜克力”(4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1753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大学士※伊桑阿第三子。康熙三十八年(1699)举人。历任内务府员外郎中,办理内务府总管事务。雍正元年(1723),迁詹事府詹事,充日讲起居注官,历兵部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1869—190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五世。光绪三年(1877),在北京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选定为阿嘉四世转世灵童,是为五世。七年(1881),进京。九年(1883),简放副札萨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喀鲁哈河合流处。东至萨喇博罗图,西抵珠格楞岭,南临达什隆山、北接本部右翼左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雍正八年(1730)析郡王车木楚克纳木札勒所辖佐领置,命朋素克喇
即“拾瓦戛缩”(1621页)。
宋军事辖区。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置。西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时有溪峒少数民族※杨晟台,乘机攻文村堡。知渠阳军胡由措置无术。各族民众与西融州粟仁催等屯集至万人,湖南各族人民纷起响应。宋廷议废堡砦,撤戍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