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努温河卫
见“喜乐温河卫”(2183页)。
见“喜乐温河卫”(2183页)。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见“土薛”(64页)。
见“会福总管府”(832页)。
即“夷俗记”(760页)。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和上层喇嘛一种带强制性的出租牲畜形式。他们利用“神权”向信奉喇嘛教的贫苦牧奴出租牛只,这种牛一经出租,不管老弱病死,租额世代不变,故称。实为对牧奴的一种愚弄和敲诈。民主改革后,已被取缔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见“朝克图台吉”(2175页)。
见“避暑山庄”(2566页)。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元末,为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安抚使。洪武元年(1368),遣子彭德胜奉表贡马及方物于明廷。六年(1373),归附明朝,诏升安抚司为保靖宣慰使司,授宣慰使,领白崖、大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