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明人。成化间南京旧院妓,后从良。有旧识欲相见,以扇画柳题诗拒之。祝允明为作《秋香便面诗》。
石守仁女。崇祯十年(1637),被“流贼”执,坚不受淫辱,被杀。
【介绍】:宋南康人,字子嘉。性好学,太祖开宝中入白鹿洞书院修学。及江南废国学官,例选赴阙。真宗咸平三年登进士第,授德平主簿,廉明正大,民感其德。
【生卒】:1824—1903【介绍】:清浙江仁和人,字迈孙,号益斋。曾入马新贻幕府,由保举历阶至道员。爱书画,收藏甚富,喜勘订书籍,与谭仲修同校刻《唐文粹》,精核无比。辑有《榆园丛书》。
南朝齐、梁时人,字文深,祖籍河东解县(今山西临猗西南)。少好玄言,通《老子》、《易经》。齐末萧衍举兵,憕出京城迎接。入梁,历为给事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后迁为镇西长史、蜀郡太守,在蜀有廉政。(四,)【
【生卒】:?——1674江南仪征(今属江苏)人。顺治进士,授广西富川知县。康熙十三年,广西将军孙延龄响应吴三桂反清,围攻富川。募乡勇守城,拒敌五十余日,城破被捕,不屈而死。追谥忠节。
【介绍】:清广东海丰人,字惕斋,号云洲。诸生。性简傲嗜酒。工诗画。有《留云阁遗诗》。
济阳(今属山东)人,儒生。曾受学于教谕王省,以节义相砥砺。建文中,由贡生进入太学。燕王兵围济南,他也在城中。燕王射书城中劝降,贤宁作《周公辅成王论》,射城外。燕王悦其言,为之缓攻城。燕王即位,被捉入见
【介绍】:明福建建宁人,字志学。以贡入国子监,天顺八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审决宣府等处重狱,皆平允得情。性耿介,与时不合。出为广州通判,清出绝户田,安置流民。升石阡知府。致仕归,有《桥门集》、《秋台集》
【生卒】:1069—1141【介绍】:宋徽州祁门人,字廷俊,号新安居士。徽宗崇宁二年进士。为虞都郎官。钦宗靖康初,献边防十策,擢直龙图阁知相州。高宗即位,知枢密院事,拜相。专权自恣,力主南迁,不为战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