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窃贼。元稹《酬张秘书因寄马赠诗》:“减粟偷儿憎未饱,骑驴诗客骂先行。”②指东方朔。因其相传曾偷吃过西王母的仙桃,故称。韩偓《荔枝三首》之一:“汉武碧桃争比得,枉令方朔号偷儿。”③晋代王献之为人气度高
田居俭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8月出版,19.4万字,为《中国历史人物丛书》之一种。本书博采正史、类书、方志、笔记、年谱、诗话、词话等丰富资料,稽核探研,以南唐兴亡为经,以李煜的家世、生平、诗词、
近体诗格律上的一种禁忌。指在五言“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中,除最末一字为韵脚押平韵外,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均不得由平变仄,如由平变仄,则诗句中除韵脚外只有一平声字,称犯孤平。近体诗中
贾岛撰。见《唐贾浪仙长江集》。
犹玉山颓。李白《襄阳歌》:“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
见“秦牢冤”。
相传大禹治水有功,上天赐以玄圭,上刻“延喜玉”。故后以“禹玉”称颂帝王的功德。司空曙《和耿拾遗元日观早朝》:“大官陈禹玉,司历献尧蓂。”
【介绍】:唐代文学家。邢州柏仁(今河北隆尧)人。生卒年不详。李怀远子。中宗景龙中,为给事中,迁谏议大夫。中宗尝宴侍臣于兴庆池,令各为《回波辞》,众臣皆为谄佞之辞,独景伯为箴规之言。景云中,进太子右庶子
《易·渐》:“初六,鸿渐于干”,“六二,鸿渐于磐”,“九三,鸿渐于陆”,“六四,鸿渐于木”,“九五,鸿渐于陵”。谓鸿鹄飞翔从低到高。后因以“鸿渐”喻指仕宦的升迁。刘商《送李元规昆季赴举》:“凤雏皆五色
选集。清陈法祖编。此书不分卷。《清史稿·艺文志四》著录之。有雍正时陈氏自刊本,二册,现藏国家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