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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十二条

李渊军进入长安后的临时约法。李渊在进军关中的途中,为收买人心,曾作过许多临时规定,如,废除所过离宫园苑,将宫女还其亲属;军队屯驻,不得入村落侵扰。攻长安之前, 曾约定,不得犯隋七庙,不得危害代王及宗室,违者灭三族。入长安之后,李渊又约法十二条,规定杀人、劫盗、背军、叛者死,并废除隋炀帝的苛禁,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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