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秀斋诗钞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维城所作跋语。初刊本,共收诗一百七十首,附试帖诗六首,词钞一卷,共二十八阕。光绪八年(1882)将鲍之兰、鲍之蕙、鲍之芬三姊妹的诗集合刻出版,《三秀斋诗钞》是合刻之一,名为《京江鲍氏三女史诗钞》,有道光二十年(1840)姚元之所作序言。《丹徒县志》别有《药缤吟稿》。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维城所作跋语。初刊本,共收诗一百七十首,附试帖诗六首,词钞一卷,共二十八阕。光绪八年(1882)将鲍之兰、鲍之蕙、鲍之芬三姊妹的诗集合刻出版,《三秀斋诗钞》是合刻之一,名为《京江鲍氏三女史诗钞》,有道光二十年(1840)姚元之所作序言。《丹徒县志》别有《药缤吟稿》。
①八卷。清高自位、旷敏本同撰。高自位,官湖南衡山县知县。旷敏本,邑庶堂。《南岳志》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共八卷。首星次。次图考。次形胜。次祀典。次书院。次寺观。次物产。次田赋。次古迹。次碑碣。次
三十四卷。清王先谦(1842-1917)编。王先谦,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同治进十,历任翰林院监修、国子监祭酒、江苏学院、湖南岳麓书院院长等职,著有《尚书孔传参正》、《虚受堂文集》、校刻《皇清经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汤成烈修,尹希伊、徐伟纂。汤成烈,道光年间任缙云县候补知县。此志道光二十九年(1849)刻本。全书十八卷,首一卷,卷首为图。舆地志,目为沿革、疆域、坊署、乡都、山川。营建志,目为公
五十四卷。明乔中和撰。中和字还一,内邱(今河北内丘县)人。崇祯中贡生,官垣曲令,太原府通判。通韵学,尚著《说易》。卷首有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自序,书约刊于是年。此书用语音牵合阴阳、律吕、刚柔等,
一卷。清孙乔年(见《古文尚书证疑》)撰。孙乔年所著书除《古文尚书证疑》以外,还有《尚书今文集说》、《五经释诂》、《三正考》等。此卷《禹贡释诂》,即为《五经释诂》之一种,原为手稿藏于家中,至其孙孙仝严始
一卷。清陈昌齐撰。(见《楚辞辨韵》)。刘子《新论》一书。本杂集晚周两汉诸子而成,其书虽讹误百出,然可借他书以勘正。昌齐校书较多,所校精善的,有十分之九。《专学》篇,“笙滑之也”;《惜时》篇,“今人退不
一卷。吴梅(1884-1939)撰。吴梅,字瞿安,一字灵,晚号霜崖。江苏长洲(今苏州)人。早年屡试不中,转而致力于诗、古文、词及古乐曲。先后在东吴大学、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光华大学、中央大学
十六卷。清陈訏(1649一约1732)编。陈訏字言扬,海宁(今属浙江)人。师黄宗义,与查慎行同里友善。康熙间由贡生官淳安教谕。陈工诗文,著有《时用集正续》、《句股引蒙》(已著录)、《句股述》和《宋十五
五卷。清刘家镇撰,其子齐昂校。家镇字奂为,福州人。其自序略云:诗家以押韵奇险相尚,于《广韵》《集韵》等书挈音韵之总要者,往往置而不观。我圣祖仁皇帝御定《音韵阐微》,集韵学之大成,洋洋盛典,但其书罕传,
十二卷,清林采修,周起泰等纂。林采,字梅庄,广西平乐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任沙县知县。周起泰,曾任沙县县丞。明嘉靖十五年邑令方绍魁新修。嘉靖二十四年邑令叶联芳又修。万历十九年邑令徐显臣复加纂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