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二卷。辑佚书,清马国翰辑。丁氏即汉景帝时梁孝王将军丁宽,字子襄,据《汉书·儒林传》说宽受易于田何,“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汉书·艺文志》易家中有丁氏八篇,《隋书·经籍录》不著录,概早佚
二卷。南宋李昌龄(生卒年不详)撰。李昌龄,字、号、籍贯及生平事迹均不详。据书中引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及叶梦得《岩下放言》,知其为绍兴(1131-1162)以后人。此书主要谈罪福因果,以寓劝人为善之意。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马得祯纂修。马得祯,字冲霞,山西介休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鱼台县知县。鱼台县志创修于明,然中经兵乱,只存二册。康熙十一年(1672),檄各郡邑重修志乘。鱼台县以旧志疏陋,文
六卷。清邱嘉穗(生卒年不详)撰。邱嘉穗,字实亭,上杭(今福建省上杭县)人。康熙举人,官归善知县。著有《考定石经大学经传解》、《陶诗笺》、《东山草堂文集》等。《东山草堂迩言》是邱嘉穗的一部杂说之作。此书
一百五十卷。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清代中叶,清高宗敕令修撰了许多大书,大名鼎鼎的《四库全书》、三通馆的设立和《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志》以及《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即是当时
十八卷。宋许及之(?-1209)撰。许及之,字深甫,号涉园,温州永嘉(今浙江永嘉县)人。隆兴元年(1163)进士,知分宜县。迁宗正丞。乾道元年(1165)擢为拾遗。宁宗即位,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后官至
一卷。顾应祥撰。顾应祥(1483-1565),明浙江长兴人,字恒贤,号箬溪。弘治进士,授饶州府推官。历官山东右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南兵部侍郎、刑部尚书。好读书,博学多闻,九流百家识其首尾,尤精历法、算
《绛雪园古方选注》三卷,《得宜本草》一卷。清王子接(生卒年不详)撰。《绛雪园古方选注》又名《十三科古方选注》。书主方书。《得宜本草》又名《得意本草》、《绛雪园得宜本草》。本草类著作。王子接字晋三,清代
无卷数。清薛凤祚编。凤祚字仪甫,益都(今属山东)人,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曾师事定兴鹿善继、容城孙奇逢,于是汇集鹿氏《四书说约》、孙氏《四书近指》为一书。书前有编者自序,谓此书出当与孔曾、思、孟四家书共
十二卷。清陈尔延修,王崧翰纂。陈尔延字杏村,安徽合肥人,贡生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任平度知州。王崧翰,平度州人,历任定兴县知县。光绪十七年,山东通志局谋纂通志,颁发举要十二条,令各县采辑史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