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朝宪章录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一一八卷。明毕自严撰。自严,字景会,淄川人(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万历进士,天启间官至右佥都御史,以忤魏党引疾归,崇祯初起户部尚书,晋太子太保。是书综记崇祯朝度支出入,极为详赅,足以见明代财政状况,原
一篇。清成蓉镜撰。详见“释饭鬻”。
一卷。清潘继善(生卒年不详)撰。潘继善号本庵,婺源(今安徽婺源)人。是书首先列举律吕损益上下相通之法,其次列正半变半诸律长短之法,再次列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最后列黄宫七管至应宫七管十二图,即《律吕新书
见《古今奇闻类记》
见《医史》。
八卷。明陈琛(1477-1545)撰。琛字思献,号紫峰,福建晋江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吏部考功司主事,后辞官归乡终养。嘉靖中起授贵州提学佥事,不赴;再起江西提学佥事,也没有去上任。事迹附
二卷。《明代相业军功考》二卷。明沈梦熊撰。梦熊字兆扬,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生卒事迹不详。该书主要记叙历代著名宰相和有巨大军功之人的事迹,成书于天启三年(1623)。《历代相业》选录自伊尹至陆秀夫,
一卷。宋岳飞(1103-1142)撰。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少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宣和四年(1122),应招从军,隶宗
五卷。南宋吴棫撰。吴棫(约1100——1154)字才老,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人,祖籍同安(今安徽潜山县)。重和元年(1118年)进士,召试馆职不就。绍兴中为太常寺丞,因替孟忠厚草表触犯秦桧,被罢职。后
二卷。宋俞松撰。俞松,字寿翁,钱塘(今属浙江省)人。仕履无考,惟高宗临本跋内,有“承议郎臣松”之语。此书后有自跋,跋中称甲辰书于景欧堂,可推断此书成于宋淳祐四年(1244)。此书是继桑世昌《兰亭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