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石刻本)。唐天宝四年,唐玄宗御制序和注,并亲自书写。经文用八分书书写,注文用小隶书写,共四石,今在西安。前第二行题曰:“御制序并注及书”,其下小字,曰“皇太子臣亨奉敕题额。”其额曰“大唐开元天宝
二卷。清宋翔凤(详见《论语郑注》)撰。是书对阎若璩《释地》之说多所匡正。如“首阳”一条,“天覆地载”一条,“置邮”一条,“君陈”一条,所作辨证均极确当。该书有浮溪精舍本。
五卷。清代蓝鼎元(1680-1733)撰。蓝鼎元见《平台纪》条。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1728),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今浙江潮阳),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卷一为“同人规约”,卷二为“讲学礼
清多敏(生卒年不详)撰。多敏,字惠如,满洲人,姓喜塔腊氏,嫁长白冯佳氏。夫名松椿,由部曹官至漕运总督。多敏随夫出游,途经山西、山东、江南名胜之地,多有题咏,而集中所载寥寥。统观全集,多为作者病中所吟。
四卷。元方回(1227-1307)撰。是编取《文选》所录颜延之、鲍照、谢灵运、谢惠连、谢朓之诗并以次各为评论,评谢灵运诗,多取其能作理语者,又好评一字为名眼,仍不脱宋人旧俗。对其他人之诗的评论,不象《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十卷。明郑本忠(?-1403)撰。郑本忠,字亦本忠,自号安分生,浙江县(今宁波市)人,生年不详。忠少既笃学,益务综览,涵濡渟蓄。明洪武六年(1373)举明经,不起,后经本县教谕赵思盛推荐授昌国训导,不
见《易通变》。
二卷。清胡清瑞撰。清瑞字辑五。襄城人。是书意在攻程朱,以为汉学家张目,大意谓《论语》之作,非孔子之意,《论语》之为四书试多士,尤非孔子之心。然既已辑为四书而注,固应即《论语》以窥删定赞修之心,而求合于
一卷,附吴笃赵书。清汤球辑。《隋书·经籍志》载:“《赵书》十卷。注云:一曰《二石集》,记石勒事,伪燕太傅长史田融撰。”《新唐书·艺文志》称:“田融《赵石记》二十卷,又《二石记》二十卷。”《史通·正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