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集传辑录纂注
见《尚书辑录纂注》。
见《尚书辑录纂注》。
一卷。宋潘阆(?-1009)撰,潘阆,字逍遥。大名(今属河北)人。或云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卖药京师,好结权贵。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太宗赐进士及第。真宗时,为滁州参军。潘阆之诗,有五代、晚唐遗风。
十卷。附补逸一卷。清吴棠撰。吴棠字仲宣,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至四川总督,谥勤惠。《韩诗外传校注》原题新安周廷案校注,但书中却有武进赵怀玉的校语。周赵二人均有校注本行世
五十卷。宋黄伦(生卒年不详)撰。伦字彝卿,福州闽县(今福建闽侯)人,进士及第,授左承务郎。该书遍取前人《尚书》说解,依经文胪列,若有异同,则诸说并存,不加论断。每条首列张九成之说,似本九成《尚书详说》
八卷,明马协修,吴瑞登纂。马协,字寅所,陕西同州人,举人,曾任辰州府知府。吴瑞登,字云卿,江苏武进人,曾任辰州通判。《辰州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刻本,共八卷。无凡例,卷端仅钱春、吴瑞登两序以
四卷,清刘传经纂修。刘传经,曾任清溪县知县。清溪县无志,刘传经始创始之。《清溪县志》嘉庆五年(1780)刻本。共四卷,分为:卷一,土地类,建置、山川、城市、乡里、关梁、物产属之。卷二,人民类,户口、名
二卷。清王士瑗撰。士瑗字诣蘧,别号蜗庐主人,山东潍县人。是书与华纲《字类标韵》相近,亦取《佩文韵府》之字,依《康熙字典》部分、各注明诗韵韵部。卷首有乾隆癸未(1763年)渤海李振琚序。次为凡例四则,设
即《资治通鉴补》。
三卷。清王士祯(1634-1711)编纂。王士祯本名士祯,因避讳作士正,改作士祯字贻上,号阮亭,自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累官至刑部尚书,谥文简。王士祯为一代宗匠,著述颇丰
见《洪范皇极内篇》。
八卷。《附尺牍》二卷。明黄奂(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黄奂,字元龙,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著有《元龙小品》等。其诗意力主独创,而失之生硬。集中诸体皆备,独无七言律诗。因流俗唱和,多用七言诗,故黄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