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清李渔(1611-1680?)撰。李渔字笠鸿,号笠翁,又号随庵主人、新亭樵客。原籍浙江兰溪,生于江苏如皋。二十七岁中秀才,后多次应乡试,均未中。有《笠翁十种曲》。本书内容颇为庞杂,共分词曲、演
一卷。清盛沅撰。盛沅,官至户部侍郎。此书为其候补之时所成。光绪刻本。共一卷,取《宋史河渠志》、《明神宗实录》、《治河方略》、《河渠纪闻》诸书之论黄河浚治事务者,摘而录之。于沿流筑防、费用多寡及行河淘沙
四卷。刘文淇撰。刘文淇,字孟瞻,江苏仪征人。父锡瑜,以医名世。文淇孝养承志,能得观心。稍长即精研古籍,贯串群经。其据《左传》、《吴越春秋》、《汉书地理志》、《水经注》诸书,谓唐宋以前,扬州地势南高北下
二十六卷。明郭子章撰。郭子章,字相奎,号青螺,江西泰和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累官贵州巡抚。播酋杨应龙叛,子章大破之,应龙阖室自焚,以功进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卒。子章天才卓越,于书无所不读,一生著
一卷。不著编人。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1636年、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五月至崇德六年(1611)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
四十二卷。清吴广成撰。广成字西斋,青浦人。好为古文辞,中年后尤殚心矢学。是书为编年体,汇集有关西夏的历史材料,起自唐中和元年(881),迄于宋绍定四年(1231),仿朱熹《通鉴纲目》体例,排比成书。“
二十卷,首一卷,清张金澜修,蔡景星、张金圻纂。张金澜,浙江平湖人,监生,官宣恩知县。蔡景星,湖北蕲州人,举人,官训导。张金圻,金澜三弟。乾隆四十四年(1779)县令贾思谟撰志稿一卷,蔡景星等据此为底本
四卷。清丁以此(1846-1921)撰。以此字竹筠,山东日照县人。年十八从许翰学,专攻音韵训诂。三十一岁始治毛诗,以古音读毛诗,教授子弟。著有《毛诗正韵》,《韵例》。是书参考王念孙、孔广森二家之说,将
二卷。清刘源书。刘源字伴阮,工画。此经共十八章,每章一种书体。第一章古文,第二章小鼎,第三章钟鼎,第四章方鼎,第五章悬针,第六章摹印,第七章坟书,第八章笏文,第九章柳叶,第十章玉筋,第十一章偃波,第十
十六卷。清梁诗正(详见《钦定西清古鉴》)、蒋溥(详见《钦定西清古鉴》)等人撰。《钦定钱录》为乾隆十五年奉敕而撰,前有序言一篇。卷一至卷十三,详列从伏羲至明崇祯历代钱币。卷十四记载外域各种钱币。卷十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