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旧题南宋魏了翁(1178-1237)撰。魏了翁生平事迹详见《周易要义》。此书卷末有悔馀老人跋,称“竹坨自粤游回,钞鹤山笔录一卷见示,予意必陈腐满纸,漫不省也。近因笺注苏诗,试取检阅,则见辨核纪录
见《道德经论兵要义》。
十卷。清黄守平著。黄守平字星阶,号茝田,山东即墨人,道光十八年(1838)岁贡。此书为象数派易学专著,以明易象为主。书中所引多为汉晋及清代各家之说,并融会贯通,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因此所引不免有不能悉
十六卷,首一卷。清沈渊修,孙中翘、李铣等纂。沈渊,山阴人,岁贡,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金乡县知县。考金乡县志创修于明。康熙十二年(1673)邑令付廷俊再修。沈渊任县令后,以邑志又已四十余年未修,因
二卷,附《梅花百咏》《茹荼百咏》。清许在璞撰。许在璞,生卒年不详,字玉仙,号冰壶老人,江苏常熟人,陆叙臣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乾隆二十一年(1756)许氏家刊本。书前有沈德潜所作序言及作者自序,还有顾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
三十一卷。清李兆洛(1769-1841)编。李兆洛字申耆,晚号养一老人,阳湖(今江苏武进)人。嘉庆进士,授安徽凤台知县。工诗古文,尤长舆地之学。著有《养一斋文集》、《历代地理志韵编今释》、《历代舆地沿
三卷。明龚立本(生卒年不详)撰。立本字渊孟,江苏常熟人。清兵入关后,不食而卒。该书为立本追记,大半皆名贤巨儒,为古今不可磨灭之人。显达者上述游踪,隐论者兼缀行略。发潜阐幽,事皆有据。此书为《烟艇渔笔》
十二卷。明申时行(1535~1614)撰。时行字汝默,号瑶泉,谥文定。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明代学者。嘉靖四十一年(1562)举进士,授修撰。历左庶子,掌翰林院事。万历五年(1577)由礼部右侍郎改
二月江南花满枝,他乡寒食远堪悲。贫居往往无烟火,不独明朝为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