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三卷。明汪机(详见《针灸问对》)撰。此书为汪氏取《素问》中五运六气之说详加辨析,阐释运气主病、证候、治法等,附以歌诀和图示,其中发明甚多。汪氏认为治病当以脉证为主,需辨证施治,而一味拘泥于“司天在泉”
十四卷。明陈翼飞(约1625年前后在世)编。陈翼飞字元明,平河人。平河,其属待考。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宜兴县知县,后被弹劾。著有《慧阁诗》等。此书所录,自汉及唐皆以骈俪为主,略依《昭明文选
二卷。清杨希闵(见《十五家年谱》)撰。该书述其先世言行,上卷为祖德,下卷为女德。以见于志书及集部书者为据,每条下,皆有考证。现有咸丰间刊本。
一百四十四卷。清巴泰等修。巴泰,清光禄大夫,内阁大臣,吏部尚书,中和殿大学士。该书原题为《大清世祖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实录》,修于康熙十一年(1672)。前有御制序、进实
一卷。周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儒家《内业》十五篇。《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均不著录,佚已久矣。王应麟《汉志考证》谓《管子》有《内业》篇,此书恐亦其类,马国翰即据《管子》录入,
十二卷。清汤启祚撰。启祚字迪宗,宝应(今属江苏)人,著作还有《杜诗笺》等。作者以“不传”为书名,意谓此书于《左氏》、《公羊》、《穀梁》及胡安国《春秋传》四者之间无所专从,然而考察此书所说,其不从者只有
四卷。清郑灏等修,杨恩树纂。郑灏,河北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出身廪贡生,同治十三年(1874)任黎城县知县。按黎城在隋时,与潞城同立为县,自明中叶,县人靳惟精始辑为志。历百余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重
四百二十卷。清奕诉(1832-1898)等奉敕撰。奕訢,爱新觉罗氏,道光帝第六子,咸丰帝异母弟。咸丰元年(1851)封为恭亲王,三年(1853)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曾任都统、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
一卷。清蒋和撰。参见《说文字原集注》。是表因唐李腾《字原》之名,师宋徐锴《部叙》之意,以《说文》五百四十部首为总纲,分为天、人、地、干、支五类:“一”至“黹”二百八十六部为天类,“人”至“卵”一百九十
四卷。清田文镜撰。田文镜(1662-1733),为清汉军正黄旗人。相传曾为雍亲王(即世宗)藩邸庄头。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监生任福建长乐县丞,累迁至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元年(1723),曾任山西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