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明王在晋(1564-1643)撰。王在晋,字明初,苏州太仓(今江苏太仓)人。万历进士,授中书舍人,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2年)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任南京兵、吏二
六卷。清李治经撰。治经除著有是书外,还著有《诗经蠹简》。是书所论次序为《论语》、《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孟子》各分上下。卷首有石桐所为传以及其门人单伟志一序。其书逐章为说,大都陈言。
十六卷。清代谢王宠撰。谢王宠字愚斋,陕西人。全书主要论述儒家为学之道及易理、性理之说等内容。其中卷一至卷四为“论语尊注解意”,卷五为“《小学》、《大学》、《中庸》、《孟子》指要四种”,第六卷为“《孝经
五十二卷。明梅鼎祚(1553-1619)撰。梅鼎祚生平详见《皇霸文纪》辞目。本集因郭茂倩《乐府诗集》而增辑之。郭本止于唐末,此本止于南北朝,用左克明古乐例。其所补者,如琴曲歌词庞德公之于忽操、见《宋文
四卷。元杨瑀撰。生卒年不详。杨瑀字元诚,杭州人。天历间,擢中瑞司典簿,后官至中奉大夫,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书后有作者自序,称此书是其归老山中以后所作,故名《山居新语》。内容比较庞杂,凡朝廷典章制度、
十四卷。清代熊伯龙(约1617-约1669)撰。熊伯龙字次侯,晚号钟陵,汉阳(今属湖北)人。顺治进士,官至内阁学士,无神论者,著有《贻穀堂诗文集》等书。此书主要诠解东汉荀况的《论衡》一书,倡导无神论。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八卷。清黄位清撰。位清字瀛波,广东番禺(今属广州市)人。生平不详。孔门论诗曰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朱子以为绪余,本书题名绪余盖取诸此。然书中兼及虫鱼,则以诗之虫鱼亦多。本书首有自序及例言,大抵以毛传、郑笺
一卷。陈王元规撰,清马国翰辑。王元规字正范,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少从沈文阿受业,年十八通《春秋左氏传》、《孝经》、《论语》、《丧服》。梁中大通元年诏策《春秋》,举高第,当时名儒咸称赏之。陈天嘉中
十四卷。清邵登瀛(生卒年不详)撰。邵登瀛字步青,吴门(今江苏吴县)人。曾为名医薛雪弟子。在当时颇有医名。著有《温毒病论》、《女科歌诀》等。此书成于乾隆三十年(1765)。邵氏之曾孙炳扬,对此书予以考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