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兰生(1679-1737)撰。兰生字振声,号信芳,又号坦斋,直隶交河(今属河北省)人,乐律学家、音韵学家。李光地督顺天府学政,补为县学生,及李为巡抚,又录入保定书院,教他治经,并通乐律、历算
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
二卷。清复堂撰。此书原无撰者名氏,据此书前载有康熙壬寅(1722)年作者自序,署其号为复堂,而其人姓名及生平事迹均不详。宋人注解《列子》者,有江遹作《冲虚至德真经解》八卷,已著录。又有林希逸作《冲虚至
见《伤寒直格方伤寒标本心法类萃》。
二卷。明王教撰。教字子修,号秋澄。淄川(今山东淄博)人。生卒年不详。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户部主事,改考功,寻谢病归。后复起考功郎,迁文选司郎中。卒赠太常寺少卿,河南监察御史高举为之作传,载于本
八卷。清毛奇龄(见《乐本解说》)撰。是书尊崇康熙皇帝对乐的主张,附以己见。合五声及宫清、商清、角清、徵清为九声。合五声及变宫、变徵为七调。又认为前人以变宫在宫前、变徵在徵前为谬,而将二变移于二正之后。
十二卷。清郑献甫(1801-1872)撰。郑献甫,经学家,原名存纻,字献甫,别字小谷。为了避文宗讳,以字广行。广西象州(今广西象州)人。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晚年主讲榕城书院。著有
一卷。清桂文灿(?-1832)撰。文灿字子白,广东南海人。著有《四书集注笺》、《子思子集解》、《弟子职解诂》、《朱子述郑录》、《易大义补》等。自来疏家体例,注中名物、制度、古事、古言,皆当为之博考详证
见《观物篇解》。
十卷首一卷,清吕朝恩、王梦庚纂修。吕朝恩,顺天宛平县(今北京市丰台区)人,历官犍为县知县、酉阳直隶州知州。王梦庚,浙江金华人,拔贡,曾为犍为县知县。嘉庆十六年(1811),大府奏修通志,檄调各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