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同节集
八卷。明姜志礼(约1603前后在世)撰。姜志礼,字立之,江苏丹阳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官至尚宝司卿。致仕后加太常寺少卿。是集凡八卷。惟第五卷后半为诗,其余皆为杂文。志礼为官其政绩颇可称诵,而诗文则非所留意。集中所载诸疏论皆论辨时事,颇为切直;其诗则多为应酬之作,无甚可取之处。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八卷。明姜志礼(约1603前后在世)撰。姜志礼,字立之,江苏丹阳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官至尚宝司卿。致仕后加太常寺少卿。是集凡八卷。惟第五卷后半为诗,其余皆为杂文。志礼为官其政绩颇可称诵,而诗文则非所留意。集中所载诸疏论皆论辨时事,颇为切直;其诗则多为应酬之作,无甚可取之处。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二卷。清朱佐朝撰。佐朝字良卿,吴县(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与李玉、朱素臣、毕魏、叶时章等人友善。作有传奇三十多种,今存《渔家乐》、《朝阳凤》、《夺秋魁》、《艳云亭》、《乾坤啸》等十三种,以《渔家乐
二卷。续一卷。张仲炘撰。张仲炘,字慕京,号次珊,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张凯嵩之子。生卒年不详。光绪三年(1877)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转任御史、给事中等职。他虽曾参加过北京强学会,但对戊戌变法持反对态
四卷。清石球(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石球字鸣虞,嘉定(今上海)人,生卒年均不详。石球工诗,其近体诗颇有风致,而骨格未坚。徐树绅序称球自评生平踪迹,少所涉历,无瑰伟奇特之观,故亦罕沈博绝丽之作。该书
一卷。清杨文鼎辑。文鼎,江苏丹徒(今江苏丹徒)人。该书对《左传》中的同名加以汇辑,不作考辨。有清道光己丑(1829)刊本。
三卷。明顾九思撰。顾九思字与睿,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隆庆进士,曾任丰城知县。以治行第一提拔为户科给事中。官至通政司右通政。《掖坦题稿》为作者任给事中所上奏疏,多切军国大计。其中在户科有一篇,在礼
十二卷。明林希元(生卒年不详)撰。希元字茂贞,号次崖,同安(今福建同安)人,官至两京大理寺丞,立朝有风节。是书解经以朱熹《周易本义》为主,兼引蔡清之《周易蒙引》,微有异同。其言存疑者,洪朝选序谓其“存
见《艺苑捃华》。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五卷。佚名撰。《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五曹算经》五卷甄鸾撰”。当代中算史家钱宝琮根据该书内容认为“甄鸾是西魏、北周时人,搜集了当时与州县行政有关的算术问题,编成这五卷书是无可怀疑的。”(《算经十书
二十九卷。戴羲撰。戴羲,字驭长,明崇祯(1628-1644年)中官光禄寺典簿。该书以抄撮旧有典籍为主,分别岁序,并附以蚕鱼、竹、牡丹、芍药、兰菊等谱,颇涉农家内容,可为参考。《四库存目》所注为浙江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