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不分卷。清管凤和纂修。管凤和,宣统元年(1909)任新民府知府。新民府,初为一荒村,后人烟聚集而成市镇,乾隆初,有巡检来驻,因名曰屯,嘉庆十三年,分承德、广宁二县置州,光绪二十八年,改州为府。新民府设
不分卷。清杨国桢(详见《十一经音训》)撰。杨国桢鉴于群经注疏卷帙浩繁,不便于初学者,于是取各家音训,删繁就简,纂辑成《十一经音训》,该书即其中的一种。分为上下二册,上册为隐公至文公,下册为宣公至哀公。
一卷。晋袁准撰,清马国翰辑。准生卒年不详,字孝尼,陈郡阳夏(今河南省东部)人。官至给事中。袁瓌从祖,《晋书》把《准传》附在《瓌传》后面。袁准忠信公正,不耻下问,性恬退,著书十余万言,论治世之务,以儒学
不分卷。清李道南撰。李道南字静斋,江苏甘泉(今江苏扬州)人。官至刑部主事。是书系其家居时所纂,首有序谓“四子书之精微,尽发于朱子之大注、《或问》、《语类》。是本所集,上自程朱语录之微言,下逮元明诸儒之
四卷。清谭沄撰。谭沄为湖南湘潭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根据本书自序,书成于咸丰己未(1859年)。在自序中,谭沄称其书“参考众说,编辑群书,推表山川支分节解而训诂之,然后此书首尾条理分析,脉络贯通,州
二卷。明刘伯生撰。伯生,字性甫,号大鹤。湖北孝感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历官南吏部郎中,以多病投劾归田卒。著有《素有素言》二卷、《易履》五卷,与诗集二卷合称“刘子三书”。此编上卷
二卷。明朱方中撰。方中,字雪楼,江陵曾孙、射陂长子。江苏宝应人。生卒年均不详。方中生而颖异。其家累世文献,藏书甚富。每日取而读之,善于诗。但因其家世才名过于显赫,因而掩盖了其名。其卒后,罗念庵为之悼之
十五卷。明郑履淳(约1578前后在世),编,其子郑心材(约1590前后在世)续成。郑履淳,字叔初,海盐(今属浙江)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郑心材,字敬仲,号思泉。生卒年不详。
一卷。顾应祥撰。顾应祥(1483-1565),明浙江长兴人,字恒贤,号箬溪。弘治进士,授饶州府推官。历官山东右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南兵部侍郎、刑部尚书。好读书,博学多闻,九流百家识其首尾,尤精历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