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约旨
一卷。清黄惟恭撰。黄惟恭字偶庄,安徽六安人。此书卷首有杨怿曾、梅冲、廖大闻三人之序。书中每篇各自为说,且不分今、古文。对于《尚书》中的《太甲》、《盘庚》、《说命》、《泰誓》,过去都分为三篇的,黄惟恭都把它们合并为一篇。篇中所撮举之经旨,皆简约概括,易于记诵,不过都是旧说,并无新见可言,而且其中多杂有骈偶句式,可见其学术价值不高。本书有道光三年(1823年)刊本。
一卷。清黄惟恭撰。黄惟恭字偶庄,安徽六安人。此书卷首有杨怿曾、梅冲、廖大闻三人之序。书中每篇各自为说,且不分今、古文。对于《尚书》中的《太甲》、《盘庚》、《说命》、《泰誓》,过去都分为三篇的,黄惟恭都把它们合并为一篇。篇中所撮举之经旨,皆简约概括,易于记诵,不过都是旧说,并无新见可言,而且其中多杂有骈偶句式,可见其学术价值不高。本书有道光三年(1823年)刊本。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二十卷。清黄梅峰撰。黄梅峰字一泉,浙江余姚(今浙江余姚)人。是书原名为“摘疑”,邵晋涵改为“解疑”。书首有邵晋涵、徐坤二序,又有梅峰自序及例言,后有自跋,书为诏初学起见,用问答体。例言谓“观此书者,每
二十五卷,首一卷。清崔允昭修,李培谦纂。崔允昭字又村,河北大名县人,乾隆二十八年(1848)恩科副举,历任潞城、曲沃、河泽等县知县,道光元年(1821)升任霍州直隶州知州。按霍邑旧为县,明洪武二年,始
二十卷。清臧宪祖修,萧纶锡纂。臧宪祖,辽东广宁人,例监,知县,康熙二十二年(1683)任。旧志始修明永乐间陈时可,后三次续修,今皆不存。顺治四年(1647)都丞吴仕训续修,未及梓而海氛煽乱,康熙十二年
五十六卷。《补遗》一卷。明钱谷编。钱谷字叔宝,号罄室,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少孤贫。游文征明之门,得点染水墨法,喜欢读书,闻有异书,带病苦读,自己抄写,坚持日夜校勘,至老未衰。所抄录书有《
五卷。清毛奇龄(1623-1713)撰。毛奇龄,又名甡,字大可、齐于,号初晴,学者称为西河先生,浙江萧山人。兼工书画,与毛先舒、毛际可齐名,为“文中三豪、浙中三毛”之一。本是明朝诸生,明末遁隐,康熙间
一卷。清郑文焯编。郑文焯(1856-1918),字俊臣,号小陂、权间、大鹤山人,奉天铁岭(今属辽宁)人,属八旗汉军正白旗,光绪年间举人,官内阁中书。性喜藏书,自将搜集所得清人著述未刊稿本编为是目,又名
二卷。明郭正域(1554-1612)编。郭正域字美命,号明龙,江夏(湖北武汉)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编修,官累礼部侍郎。著有《批点考工记》。是编选录韩愈文一卷,杜甫七言律诗一卷,各为之评点
十卷。元陈致虚(详见《周易参同契分章注》)撰。《金丹大要》,全称《上阳子金丹大要》。金丹二字,其源出于《周易参同契》:“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之语。唐人专以金石炉火炼丹药,道
十卷。李光(1078-1159)撰。李光,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南宋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曾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因反对与金割地求合而得罪秦桧,贬谪岭南。因自号读易老人,据平生学《易》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