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集注述疏
三十五卷。清简朝亮撰。简朝亮字竹居,广东顺德人,曾经受业于南海朱次琦之门,与康有为同学。简朝亮治学宗宋儒,尤受程、朱之学影响。本书认为,东晋古文与《孔传》皆伪。本书在考订古文之伪时,引证详博,立论确当,对于异文异说则在疏中保存下来,以为参证。本书所论较为简明详尽,融会贯通,虽偶有较为冗长者,但并不过分琐碎。本书《经》二十九卷,《逸文》三卷,《书序辩》一卷,《伪古文》一卷,附《读书堂答问》一卷,凡一百一十一条,此书有广州刻本。
三十五卷。清简朝亮撰。简朝亮字竹居,广东顺德人,曾经受业于南海朱次琦之门,与康有为同学。简朝亮治学宗宋儒,尤受程、朱之学影响。本书认为,东晋古文与《孔传》皆伪。本书在考订古文之伪时,引证详博,立论确当,对于异文异说则在疏中保存下来,以为参证。本书所论较为简明详尽,融会贯通,虽偶有较为冗长者,但并不过分琐碎。本书《经》二十九卷,《逸文》三卷,《书序辩》一卷,《伪古文》一卷,附《读书堂答问》一卷,凡一百一十一条,此书有广州刻本。
二十五卷,附录一卷。宋二程门人所撰。二程,即宋程颢、程颐。程颢(1032-1085),字伯谆;程颐(1033-1107),字正叔,后人称为伊川先生。兄弟二人出身于中等官僚家庭。他们的父亲程珦历任大理寺
二卷。《补遗》一卷。明朱朴(约1515年前后在世)撰。朱朴,字元素,浙江海盐人。生卒年不详。朴不乐仕途,正德、嘉靖年间与文徵明、孙一元相唱酬。著有《西村诗集》二卷,《补遗》一卷。然太仓,历下之时,七子
二卷。清宋翔凤(详见《论语郑注》)撰。是书对阎若璩《释地》之说多所匡正。如“首阳”一条,“天覆地载”一条,“置邮”一条,“君陈”一条,所作辨证均极确当。该书有浮溪精舍本。
一卷。明耿阴楼(?-1638)撰。清道光年间,赵梦龄的《区种五种》刊行时,附有耿阴楼的《国脉民天》的大部分(除掉“区田”部分),题名为《耿嵩阳种田法》。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张联元修,方景濂编纂,张联元,台州府知府。方景濂,儒学训导。此志康熙六十一年(1722)刻本。此志是为续康熙二十二年(1683)之志而作,体例承袭康熙鲍复泰志,但增损甚少。如于城寨
八卷。清王时宪(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时宪字若干,号禊亭。江苏太仓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由宜兴教谕改翰林院庶吉士。本编凡八集,一集一卷。分别名为《水边林下稿》、《桐溪稿》、《无隐林稿》
七卷。《补遗》一卷。明周瑛(1430-1518)撰。周瑛,字梁石,号翠渠。莆田(福建)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历官知广德府、南京礼部郎中、四川参政、右布政使。著有《翠渠类稿》。此本乃其门人林近龙
八卷首一卷。清刘业勤修,凌鱼纂,李华国重订。刘业勤字诚基,号柴峰,广西贵平人,拔贡,知县,乾隆四十年(1775)任。凌鱼,参见《番禺县志》。李华国,黔西州人,举人,知事,乾隆四十六年(1781)任。旧
一卷。清许宗寅撰。宗寅字吾田,初名畹,字芗韭,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县)人。此书卷首有晁贻端序,又有宗寅自序及后序。认为“邠(今《诗经》作豳)”地所出之诗,为周朝先代所遗。根据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定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