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十四卷。明邹思明编。邹思明字见吾,浙江归安(今湖州)人。生卒仕履未详。前有韩敬序,其私印已称庚戌会状两元,则为万历后之人。其书取《文选》旧本,臆为删削,以三色版印之。凡例谓总评分类则用红色,细评采意则
无卷数。明岳元声(生卒年不详)撰。岳元声字之初,号石帆,嘉兴(今属浙江)人。万历十一年(1583)中进士,官至兵部侍郎。其学以王守仁的“良知”之学为宗。此书一名《范围象教图》。其大旨以儒统摄佛、道二教
二卷。清皮锡瑞(详见《尚书大传疏征》)撰。作者治学侧重今文经学,站在今文经学家的立场上,对《左传》及杜预注提出自己的看法。作者认为《左传》不解经,并批评杜预等人以邪说诬《春秋》。但作者也不全盘否定《左
二卷。清张启泰(生卒年不详)编。启泰字仰山,山东嘉祥人。精鉴赏,工篆刻。是编上卷为《韵辨》,首有聊城杨绍和序,并冠以《敬避字样》、《应抬字样》、《磨勘条例摘要》。下卷为《字学举隅》,前有临桂龙光甸原序
四卷。清朝姜兆锡撰。姜兆锡字上均,丹阳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乾隆初年被推荐充任三礼馆纂修官。该书取名“述蕴”是因为取《通书》“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之义。其大旨则严格遵守朱子
见《书集传》。
五卷。明陈勋(约1616年前后在世)撰。陈勋,字元凯,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官至户部郎中。著有《元凯集》。据《福建通志》载《元凯集》四十卷。而是集仅文三卷,诗
一卷。明伍余福撰。伍余福,字天锡,临川(今江西抚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官陕西按察司副使。著有《成化陕西志》三十卷等。《苹野纂闻》一书仅二十条,记叙的都是吴中的故实,间或涉及朝政记议。书末附有伍余福的儿
十二卷。清王引之等撰。参见《经义述闻》。《康熙字典》卷帙浩繁,成书较速,纂辑诸臣未及详校,引用书籍字句错误很多。道光初王氏任武英殿正总裁,与奕绘、阿尔邦阿、那清安等奏请加以校正。遂于道光七年(1827
一卷。清何若瑶撰。何若瑶,字石卿、广东番禺人。道光二十一年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卒年六十岁。《汉书注考证》卷首有他的自序。他撰此书目的在考证《汉书》旧注。如《景帝纪》“禁马高五尺九寸”,而《昭帝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