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十卷。明陈梿撰。陈梿,字廷器,广东东莞人。《罗浮志》原为宋是庵、王胃所辑,而后人又有增补。然非刻本,卷帙弗全,字多谬误。陈梿视其指掌诸图记犹在,有足徵者,遂为之考订去取,汇成此书。《罗浮志》岭南遗书本
十二卷。明吴安国(生卒年不详)撰。吴安国,字文仲,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官至宁波府知府。此书读经二卷、读史二卷、述训二卷、谈艺二卷、匡诗二卷、纪庞二卷。其读经诸条多有驳孟子
一卷。汉严彭祖撰。彭祖字公子,东海下邳(今江苏宿迁)人,西汉著名经学家。他与颜安乐一起师从著名经学家眭孟。当时眭孟的弟子有一百多人,只有严彭祖、颜安乐为明,“质问疑义,各持己见”(《汉书·严彭祖传》)
六卷。清汪在中撰。汪在中,字裳文,安徽旌德(今安徽旌德)人。是书卷首有胡元、梁中孚、龙鼎三序,在中自序及例言。所记凡二百零六条,大抵本于阎若璩《四书释地》。唯若璩之书兼及人物,而是书则只记地。每条概入
二十卷。明沈一中(约1595年前后在世)撰。沈一中字长孺,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生卒不详。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布政使。著有《梅园集》。是集凡二十卷,诗赋八卷,杂文十二卷。有人评价说“其诗
三卷。清徐石麟(生卒年不详)撰。徐石麟字又陵,号坦庵,江都(今江苏扬州)人,明亡隐居,以园艺著述为乐,著有《花佣月令》。是编大量引用古代诗文中有来历出处的故事,编纂而成,属于典故小说。有《传砚斋丛书》
二卷。《诗续集》二卷。《文集》一卷。《文续集》一卷。《诗余》一卷。清赵棻(生卒年不详)撰。赵棻,字仪姞,号子逸,又号次鸿,自称善约老人。江苏上海人,乌程汪延泽之继妻。清代诗人。此书分三次刊刻而成,第一
二十卷。清刘心源撰。刘心源,字幼丹,湖北嘉鱼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翰林院编修。官至广西按察使。有《奇觚室乐石文述》、《古文审》等著作。书前有吴光耀、陶钧两序,次为目录及其自记。卷一、二为鼎文,
三十卷首一卷,清杨英灿纂修。杨英灿,曾任安县知县。安县志始修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县令张仲芳,分十六目,以四门统之。除建置外,另以庶富教为三门。嘉庆十七年(1812)四川修通志,檄徵邑乘,杨英灿因
一卷。明陈悰(约1624年前后在世)撰。陈悰,字次杜,江苏常熟人。生卒年均不详。生平待考。此集前有陈悰自序。其诗仿王建宫词,杂咏天启轶事,共一百首。自注亦极详悉,颇足以广异闻。朱彝尊尝录入《明诗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