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城条约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魏裔介,直隶柏乡(今河北柏乡县)人。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官至太子太傅。有《孝经注义》。康熙二十五年卒,追谥文毅。顺治丁酉年(1657),“裔介为左都御使,立此约,以厘清五城之事,凡四十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巡城条约》中有一些无用,甚至无聊的条款,如禁止铺户唱曲,禁止敲击太平鼓,禁止儿童踢石、抛球等等。《巡城条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魏裔介,直隶柏乡(今河北柏乡县)人。顺治三年(1646)中进士,官至太子太傅。有《孝经注义》。康熙二十五年卒,追谥文毅。顺治丁酉年(1657),“裔介为左都御使,立此约,以厘清五城之事,凡四十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巡城条约》中有一些无用,甚至无聊的条款,如禁止铺户唱曲,禁止敲击太平鼓,禁止儿童踢石、抛球等等。《巡城条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一卷。唐樊宗师(?-823或824)撰。樊宗师,字绍述。河中(今山西永济)人。始为国子主簿。元和三年(808)举军谋宏远科,授著作佐郎。后历任金部郎中、绵州刺史、左司郎中。又出为绛州刺史,有政绩,迁为
①一卷。旧本题黄帝撰,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李筌六家注。此书始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录为《集注阴符经》一卷,题太公、李筌、杨晟等十一家注,无集撰者姓名。宋人研究著录《阴符经》,据十一家注
三卷。赵钺、劳格撰。赵钺、劳格,均见《唐尚书省郎官自柱题名考》条。唐太宗时,御史台别置台狱,囚禁刑徒,以备审讯。武则天时任用酷吏,台狱恒满,殿中侍御史崔惇又于其旁列置精舍,以佛典忏悔刑徒,因撰《大唐御
四卷。明洪守美撰。守美字在中,泾县(今安徽泾县)人。《泾县志》载其著述有《易说醒》、《易经揆一》、《调元要录》等三种。《明史·艺文志》,朱彝尊《经义考》仅著录有《易说醒》一种。书中曾化龙、施闰章序,称
见《西游记》。
一卷。北宋杨延龄(生卒年不详)撰。杨延龄,一作杨彦龄,里居未详。书中自称元丰中曾为山阴尉,又称任隰州司户。又曰元丰八年(1085)秋为滏阳令。后自江宁上元移宰常州武进,以朝奉郎致仕。学问博洽,本书以外
四十卷。林之奇(1112-1176)撰。之奇字少颖,号拙斋,谥文昭,福建侯官(今福建闽侯)人。宋经学家、文学家。绍兴进士,官至宗正丞。为官期间,朝廷欲令学者参用王安石《三经义说》,之奇斥其说为邪说异端
二卷。清郭兆奎(详见《心园书经知新》)撰。此书对四书及《易》、《书》、《春秋》等摘举诠释,太过浅显,基本上属于里塾训蒙之语,别无新意。
一卷。清陈廷庆撰。陈廷庆,详见《吴兔林日记》。乾隆五十八年(1793)夏,陈廷庆辰州知府任期三年满,归棹星沙,小泊朗江鼎城下,循驿路行,再访桃花源,与贺竹林同游。山僧出迎,导由遇仙桥入,竹香泉韵,琐碎
①八卷首一卷,清袁凤孙修,陈榕等纂。袁凤孙,嘉庆十八年(1813)任南充县知县。明嘉靖年间,豫章刘侯、石溪韩司马同声相应,毅然秉笔修志,然其本今已不存。嘉庆十八年,袁凤孙掌南充后,为修志乘,广为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