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云室文集
六卷。黄逢元(1862-1925)撰。黄逢元,字少云,号木父,湖南善化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官广西侯补县令。逢元博涉传记文字,时有精思。是卷中骈骊之作,颇以词华富赡见长。只是文格未能俊拔,字句未尽凝炼。除此,书中亦有考证知识错误之处。如“姬人,其先为长沙沈氏婢”。“先”者在秦汉至宋明,特指祖先。在父系社会中,岂有以祖先为婢者?不过,偶有疵瑕,亦是常事,无须苛求。此集有一九三年长沙排印本。
六卷。黄逢元(1862-1925)撰。黄逢元,字少云,号木父,湖南善化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官广西侯补县令。逢元博涉传记文字,时有精思。是卷中骈骊之作,颇以词华富赡见长。只是文格未能俊拔,字句未尽凝炼。除此,书中亦有考证知识错误之处。如“姬人,其先为长沙沈氏婢”。“先”者在秦汉至宋明,特指祖先。在父系社会中,岂有以祖先为婢者?不过,偶有疵瑕,亦是常事,无须苛求。此集有一九三年长沙排印本。
三卷。清方东树(1772-1851)撰。方东树字植之,桐城(今属安徽)人。幼承家学,博览经史。著有《仪卫轩文集》、《昭昧詹言》等书。此书专为反驳江藩《汉学师承记》,纠清代汉学之失而作。全书仿朱熹《杂学
四卷。清张楚钟撰。张楚钟字石瓠,江西泰和(今同)人。是书为楚钟所著《务宝胜窝汇稿》之一。凡例言有所见闻,或有所会悟,随得随记,名曰理话。其书于训诂外别创一体,阐发名理,精粹处似格言。又每举算术方式为喻
不分卷。清皮锡瑞撰。郑玄《六艺论》根据《尚书纬》,声称“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隋书·经籍
四卷 清管干珍(生卒年不详)撰。干珍字松干,后改名干贞,江苏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官至漕运总督,被议免官。是编凡四卷,分总说一条、国风七十条、小雅三十八条、大雅十九条、
三十八种,六十四卷。清顾湘编。顾湘字翠风。丛书刻于道光年间,成十四册,三十八种,后经战火。而毁去十分之一、二,其子重新补订刻印,遂行于世。所收多为宋、元、明、清四代著作,其中宋代二种,元代一种,明代三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
一卷。撰者不详。江表二臣指史可法、黄得功。后附《淮域纪事》、《嘉定县乙酉纪事》、《浙江纪略》等。现存涵芬楼藏抄本。
十二卷。清张经赞(约1852前后在世)撰。张经赞字南皆。湖南武冈人,生卒年未详。道光十七年(1837)拔贡,署广东龙门、新兴等县知县。宦粤省三十余年。本编共诗十二卷。原名《守舟山房诗钞》。卷二有《从军
不分卷。清胡先矩辑。胡先矩字怀仁。泾县人。此书专为学子参加科举考试之用。书中先列河图洛书及先后天图。先天河洛配八卦,后天河洛配八卦各图说。对虞氏纳甲、郑氏爻辰、宋子卦变、九家逸象、虞氏逸象等全部收入,
见《御定清文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