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正统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诸集,只存真德秀文章之正宗,则实为不当,亦不足取。有《用六居士所著书》本存世。《四库全书》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诸集,只存真德秀文章之正宗,则实为不当,亦不足取。有《用六居士所著书》本存世。《四库全书》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十四卷。本书系康熙五十四年(1715)詹事王弈清等奉敕所撰,与《词谱》同时并作,相辅而行。王弈清事履等均不详。书中首载诸家论说及九宫谱定论四卷,次北曲谱一卷,南曲谱八卷,又次以失宫犯调诸曲别为一卷附于
一卷。明顾斌撰。顾斌字质夫,晋江(今属福建泉州)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三十七年(1609)举人,官广东信宜县知县,调蜀府左长史。此书所言为军中火攻之具,其制甚详。《四库提要》谓“大抵斌以意造之”。又云如
一卷。中庸困学录一卷。清王澍撰,王澍详《禹贡谱》条。此二书主朱熹之说,而力辩陆王心性之学之误,但并不囿于门户之见,于陆王经说中可取之处亦加以吸收。该书虽也是科举之书,但于学问用功甚笃,非一般敷衍讲章可
见《官场现形记》。
十六卷。清张希京修,欧樾华、冯翼之纂。张希京,江西南丰人,举人,曲江知县,同治八年(1869)任,十三年(1874)复任。县志始于宋代苏思恭创修,而后至康熙间,先后四度复修。同治间知府额尔哲议修府志,
一卷。清纪磊撰。此书以朱彝尊《经义考》中内容为线索,对汉代诸儒及其易学著作全部收入。魏晋以后,凡见于陆德明《经典释文》、孔颖达《周易正义》、李鼎祚《周易集解》者,则全部收入,其它一概不录。此书目的在于
十六卷。清鄂尔泰(?-1732)纂辑,鄂尔泰,字毅庵,满州镶兰旗人。西林觉罗氏。高祖屯泰,明朝开国初年率旗来到汪钦,授佐领。从此世代居住汪钦。康熙四十二年(1703)鄂尔泰由举人世袭佐领,授三等侍卫。
八卷。清邱仰文(1696-1777)撰。邱仰文,字襄周,号省斋,滋阳(今山东兖州)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四川定远知县。著有《省斋自存稿》、《楚辞韵解》。卷首有陆耀序,胡德琳序,作者自序,凡
七十三卷。明何乔远编。何乔远字稚孝,号匪莪,福建晋江人。生卒年待考。万历年间进士。崇祯时官累南京工部右侍郎。著有《闽书》。此书以明代诗文分体编次,各体之中又复分类,自洪武迄崇祯初年。自序云:国家之施设
一卷。晋陈邵撰,清马国翰辑佚。陈邵字节良,东海襄贲(今属山东省)人,官至燕王师给事中。事迹具《晋书·儒林传》本传。此书《晋书》本传不言卷数,《隋书·经籍志》作十二卷,据董逌《广川藏书志》跋贾公彦《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