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郝太仆褒忠录
六卷,卷首一卷,卷末一卷。清郝明龙辑。明龙,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景春字和满,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攻打房县,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城陷被杀。明廷赠太仆寺少卿,谥忠烈。此书辑史乘事迹、著述、恤赠诸文而成,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道光十八年(1838年)有重刊本。
六卷,卷首一卷,卷末一卷。清郝明龙辑。明龙,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景春字和满,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攻打房县,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城陷被杀。明廷赠太仆寺少卿,谥忠烈。此书辑史乘事迹、著述、恤赠诸文而成,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道光十八年(1838年)有重刊本。
三卷。明朱孟震(生卒年不详)撰。未孟震,字秉器,新淦(今江西省新淦县)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著有《汾上续谈》、《河上楮谈》、《浣水续谈》、《游宦余谈》、《玉笥诗谈》、
三辑,十二种,四十五卷。民国侯鸿鉴等编。侯鸿鉴字保三,江苏无锡人。参与编辑的尚有俞复、陶守恒及刘书勉等人。是书专收无锡先贤遗著及有关无锡之著述。第一辑收四种:明佚名《无锡县志》四卷、清吴钺集录民国刘继
六卷。明代作品,不著撰者。书中或署为王邦直撰,概为辑录其一部分。邦直字子鱼,即墨(今山东即墨)人,著有《律吕正义》等。《皇明乐律书》凡六卷,卷一、二为乐书,卷三为乐书附录,卷四、五为律书,卷六为律书附
三十六卷。清张鉴(1768-1850)撰。张鉴,字春冶,号荀鹤、贞疾居士,别名秋水。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一说乌程(今浙江湖州)人。早年讲学阮元之诂经精舍,谋划海防,倡导海运,赈济灾区。工诗擅文,
三卷。卷首一行题曰:西湖赫主人吴培鼎九牧父捣。不知何许人。其书所载皆为抄自《唐类函》。似为明书贾所为。
不分卷。清黄奭辑。共十九条,历举伏羲、神农、黄帝、少颢、颛顼、尧、舜、禹、成汤、文王、秦始皇、项羽、汉代刘氏皇帝的生平及超人之处。多取自上古神话传说,无大价值。有汉学堂辑本。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
五卷。明崔铣(1478-1541)撰。铣字仲凫,一字子钟,安阳(今河南省安阳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南京吏部主事,世宗时擢南京国子监祭酒,至南京礼部右侍郎。著有《文苑春秋》、《后渠庸言》
八卷。清罗振玉编著。罗振玉,详见《殷墟书契》条。他搜集整理的甲骨、铜器、简牍、明器、佚书等考古资料,均有专集刊行。流传较广的有《殷墟书契》、《三代吉金文存》等。《殷墟书契》所收甲骨,大多数为罗氏自藏。
一卷。作者不详。旧本题曰元人,恐怕也是猜测之词,不足为信。是书主要内容为杂记饮食故事。其书所用资料,大多数来源于《酉阳杂俎》、《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等书,大多数是常见的故事。此书本来名为《馔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