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孙氏医案》。
一卷。宋杨尧弼撰。记载宋刘豫降金,被金人立为傀儡皇帝始末。书中载有诸如戒令、农桑、诏牒、官册、修十一税法、诏谕士民榜等政治、法令方面内容。杨尧弼曾为刘豫部下,豫败后复归宋,故其所记事多为亲见,较为真实
十二卷。清孙诒让撰。孙诒让生平事迹详见《周礼正义》。此书为作者校订群书杂记,自《易经》至《文心雕龙》,凡七十七种。初则札记于简,继则迻录成帙,因定书名为《札迻》。体例略仿《群书拾补》,校列异文,或考篇
三十二卷,首一卷。清唐仲冕修,汪梅鼎等纂。唐仲冕,字六枳,一字陶山,湖南善化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进士,嘉庆七年任海州知州,十一年移知通州,官至陕西布政使,三权巡抚事。汪梅鼎,嘉庆九年进士,候选
十二卷。题“武林夷白主人重修,泰和堂主人参订”。夷白主人为杨尔曾(详见《东西两晋志传》)号,则该书作者为杨尔曾。长篇历史演义小说,据推测,似是《东西两晋志传》一书修订而成。与《志传》相比,该书将其分条
一卷。清张锡恭撰。张锡恭字闻远,光绪年间举人,生卒年不详。与黄以周交游,精于三礼,光绪末年应征召为礼学馆纂修。著有《朝服郑氏学》、《丧礼郑氏学》两书。《礼学大义》一书勾勒礼经要义,时有独得之见:“建邦
一卷。清冯金鉴(1621-1687)撰。金鉴字心兰,又字藻卿,晚年别号蛰存,浙江桐乡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选庶吉工,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四川川北兵备道。著有《五音反切图
见《尚书直指》。
十卷。清汪越撰,徐克范校。汪越,字师退,又字季超。南陵(今安徽繁昌县)人。康熙举人,史学家,著《读史记十表》、《二楼小习》、《绿影草堂集》。徐克范,字尧民。南阳人。十表是同友人商榷完成的。《四库提要》
一卷。清俞樾(1821-1906)撰。此书为樾读《鶡冠子》时写的札记。全书虽仅三十余节,但其校正错误,颇有可采之处。如《天则篇》“盖母锦杠悉动者”,母作毋。《道端篇》“内有挟度”,挟作揆。《泰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