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罗振玉撰。详见《唐折冲府考补》条。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四十卷首一卷,清王锦修,吴光升纂。王锦,字纲斋,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二十六年(1761)任广西右江道。吴光升,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六年(1741)举人,候选知县。旧
一卷。清邵懿辰撰。邵生卒年未详,字位西,仁和人。邵懿辰“性峭直,能文章”。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慕方苞、李光地之学,曾与曾国藩等游处,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攻克杭州,邵氏因偕同清巡抚王有龄
二卷。明程至善撰。程至善,字于止,休宁(今安徽休宁县西)人,著有《史砭》。此书记载起于三皇,迄于宋代。大多都是论两汉时代,其余朝代则较少。书中很多部份都是迂阔之论调,但偶有新意。例如岳飞得金牌之召,当
十卷。明钱春撰。钱春,字梅谷,一字若木,武进(今属江苏武进县)人。万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钱春初授御史,巡按湖广时受人称道,后因遭魏忠贤弹劾其倚东林党而被削籍。崇祯初年复官。《湖湘五略》为钱春于万历四
一卷。明朱象衡编。朱象衡字朗初。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及事迹皆不详。此书专为推衍徐渭《笔元要旨》而作。其中多述丰坊之语。华亭人唐文献为此书作序。后朱象衡自跋云:“余性稍慧,于法书名迹辨之不爽毫发
二十卷。明末清初孙奇逢撰。奇逢(1585-1675)字启泰,一字钟元,直隶容城(今属河北)人。与黄宗羲、李禺并称“三大儒”,为学本于陆(九渊)、王(守仁),而兼采程朱之旨,为清初调和朱、陆学派的首倡者
见《捕蝗要诀》。
二十二卷。清洪良品(1827-1894)撰。洪良品字叙澄,号右臣,别号龙冈山人,黄州(今湖北黄州市)人。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任户部给事中、御史。曾作书驳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