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类纂
五十卷。清李绳远(见《姓氏谱》)撰。此书为抄录诸家类书而成。不似著述,约为抄录自用。
五十卷。清李绳远(见《姓氏谱》)撰。此书为抄录诸家类书而成。不似著述,约为抄录自用。
清蒋士铨撰。其生平见《冬青树》条。此剧写丞相张居正欲使其子进士及第,求汤显祖助之,被汤显祖拒绝。隐奸陈眉公怀怨汤显祖曾为所辱,而图阻止汤显祖及第。汤显祖遂不应试而归乡,作《还魂记》(即《牡丹亭》)。娄
①一卷。宋杨万里(详见《诚斋易传》)撰。是书为万里之语录,大体仿扬雄《法言》,与己之其他诗文相较,自为一体。《四库全书总目》谓其“词工意浅”。《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②十二卷。明黄佐(1490-1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二卷,首一卷。清毕一谦修,耿举贤纂。毕一谦字益之,满洲镶蓝旗人,贡监出身,乾隆七年(1742)任高唐州知州。耿举贤,邑人,举人出身。毕一谦莅任后,见旧志体制、叙述,皆有未备。欲重为修纂。又因距前志仅三
四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条)撰。是书为《诸子平议》之第五种。《成相》篇,“慎圣人”改作“慎听之”,可备参考;“欲衷对”,改作“欲对衷,比王念孙之说为公允。《修身》篇,饶乐之事,“兑而不曲”,以为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二卷。清陆慧撰。陆慧,生卒年不详,字茞香,浙江海昌人,陈金鉴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前有其子“陈其谦于民国十五(1926)刊行排印本”字样,书前有陆宏翰所作序言及其孙陆玉声、徐公修、姚淇淦等所写题词。书末
一卷。清劳乃宣(1842-1921)撰。乃宣字季瑄,号矩斋,晚更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先在直隶各地任知县,晚年充资政院议员、京师大学堂总监、学部副大臣。民国之后避居涞水、青岛。
不分卷。明张运泰、余元熹同编。二人皆闽中书贾。生卒履迹皆需考。所录共六十家。杂采何镗《汉魏丛书》、张溥《百三家集》二书而成。只增公孙宏文,伪题曰公孙子。赵充国文,伪题曰《赵营平集》。又改东方朔文为吉云
一卷。美国佑尼干(1857——1920)撰,美国林乐知(详见《中国关系论》)、吴江任保罗(廷旭)同译。佑尼干,美国领事官,律师。1885年任驻日本神户总领事;1893年被派为驻上海总领事,直到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