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笺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见李筌等《阴符经解》。
二十二卷。《外集》一卷。清曾燠(1760-1831)撰。曾燠字庶蕃,号宾谷,江西南城(今江西黎川)人。乾隆进士。累官两淮盐运使。辑有《国朝骈体正宗》、《江西诗徽》、《朋旧遗诗合钞》、《邛上题襟集》等书
二十八种,三百九十卷。国学整理社辑。该丛书辑录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儒家类、法家类、道家类、兵家类、杂家类、农家类及小说家类具有代表性的子部著作二十八种,分八册刊行。第一册收刘宝楠《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焦循
四十一卷。明孙能传(详见《谥法纂》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共四十一卷,分十二类,即曰帝王、曰宫掖、曰政事、曰职官、曰财赋、曰兵戎、曰刑狱、曰说词、曰人事、曰边塞、曰工作、曰杂事。每
五十六卷。清曹砺成修,杨泰淳、冯可镛纂。曹砺成曾任慈溪县知县。杨泰亨,翰林院检讨,慈溪县人,同治四年进士。冯可镛,慈溪县人,国子监学正衔拣选知县,咸丰元年举人。此志光绪十四年修,稿本。全书五十六卷。分
一卷。明文德翼(详见《宋史存》)撰。明儒注解《庄子》者,多为博引他说以明己意。文德翼作《读庄小言》则不从某家之说,只就《庄子》诸篇,随笔记述自己的心得。这在研究《庄子》的诸家之中,也可以说是独具一格,
二卷。明谢杲撰。杲字青门,福建人。该书记闽中节义之士。凡明代事皆称昭代,或我兵我朝等。惟次序不明,且间有残缺。推其大旨,盖以城守之臣为上,死难之士次之,隐逸逃禅之士又次之,武臣为末。后有跋盛赞谢杲著书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李联琇(1820-1878)撰。李联琇,字秀莹,号小湖,江西临川人。道光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历官侍讲学士、福建学政、大理寺卿、江苏学政。曾主讲江南钟山书院。《好云楼初集》系作者自
四卷,清袁景晖修。袁景晖,字龙溪,河南光山人,举人,官建始知县。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康熙初知县吴李芳创修县志,粗备修举。二十四年(1685)知县武令模续修,草创成篇,采择不精不详。四十三年(1707)知
①六卷。宋赵以夫撰。赵以夫,《宋史》无传。《经义考》引《闽书》云:以夫字用父,居长乐(福建今县)。嘉定(1208-1224)中正奏名,历知邵武军。端平(1234-1236)中,以朝请知漳州。嘉熙(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