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宋吴(约1109年前后在世)撰。吴,字正仲,安徽滁州人。绍圣四年(1097)时中宏词科,靖康时官翰林承旨,与耿南仲朋比为奸,力主割地议和,建炎时谪放以死。其人品殊无足观,然诗话多有可采。其书凡百
一卷。唐南卓撰。《唐书·艺文志·乐类》载南卓《羯鼓录》一卷,但不说南卓何人。其《杂史类》又载南卓《唐朝纲领图》一卷,注曰南卓字昭嗣,大中时为黔南观察使。计有功《唐诗纪事》也称南卓为拾遗,以谏谪松滋令,
十九卷。明乔世宁撰。世宁为明代诗文作家,字景叔,号三石子。耀州(陕西耀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除南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四川佥事,历湖广提学副使、河南参政、进四川按察使。以母忧
十二卷。明卢雍撰。卢雍,字师邵,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四川提学副使。著有《祥刑要览》、《石湖志》、《方舟集》、《联舫集》诸书。此为师邵诗文集。嘉靖时弟卢襄编辑。门人长洲(
六卷。未著撰者名氏。该书编朱熹、陆九渊二家往还之书信,而为之论断。大旨在于论证朱、陆二家始异而终同,故名曰“道一”。陈建《学部通辨》云:“程篁墩著《道一编》,分朱、陆同异为三节;始焉如冰炭之相反;中焉
四卷。《二稿》四卷。清于源撰。于源,字辛伯。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平不详,贡生。著有《灯窗琐话》、《柳隐丛谈》等。是书内容,初稿录诗卷一为六十八首,卷二、卷三各六十一首。二稿录诗卷一为六十七首、卷二
四十四卷。一作《古易中说》。明卢翰撰。翰字子羽,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嘉靖十三年(1534)举人,任兖州府推官。他讲易专主人事,而证以卜筮。每爻都列变卦之图,并杂引经语史事之近似者,类附于下。颇为冗杂
一卷。清于鬯(1854-1910)撰。于鬯字醴尊,号香草,江苏南汇(今属上海市)人。有《说文取墨》、《香草校书》等二十三种。是书只《梁惠王》、《公孙丑》两篇。所校如“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谓象人两字合为
一卷。明顾应祥(详见《测圆海镜分类释术》)撰。我国第一个对弧、矢、弦之关系加以研究的是宋朝沈括(1031-1095),在《梦溪笔谈》卷十八中他给出了“会圆术”,由弦、矢求弧长的近似公式,这可从《九章》
四卷。清谭沄撰,沄生平不详,湖南湘潭人。《元史·历志》有六历冬至,开载鲁献公戊寅,讫至元庚辰,四十九事。纪大衍宣明纪元统天重修大明授时时刻之异同。清梅文鼎,因之作《春秋以来冬至表》,删去献公戊庚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