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遗事
四卷。元王鹗(1190-1273)撰。鹗字伯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人。金正大进士,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金已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制诏典章,皆所裁定。是书为蔡州(今河南汝南)被围时所作,故名。所记始天兴二年(1233)六月,迄三年正月,随日编载,有纲有目,共一百零七条。《四库全书总目》云:“皆所身亲目击之事,故纪载最为详确。”元修《金史·哀宗本纪》及乌古论稿、完颜仲颜、张天纲等传,皆全采用此书。有《四库全书》本(自《永乐大典》辑出),有《畿辅丛书》本等。
四卷。元王鹗(1190-1273)撰。鹗字伯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人。金正大进士,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金已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制诏典章,皆所裁定。是书为蔡州(今河南汝南)被围时所作,故名。所记始天兴二年(1233)六月,迄三年正月,随日编载,有纲有目,共一百零七条。《四库全书总目》云:“皆所身亲目击之事,故纪载最为详确。”元修《金史·哀宗本纪》及乌古论稿、完颜仲颜、张天纲等传,皆全采用此书。有《四库全书》本(自《永乐大典》辑出),有《畿辅丛书》本等。
一卷,琐言补一卷。清宗室奕赓撰。奕赓,号鹤侣,和硕庄襄亲王绵课子。道光时官至三等侍卫。此书是其承差六年的产物,撰成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书末自署为“天下第一废物东西”。作者在该书中记载了紫禁
见《三刻拍案惊奇》。
一卷。近代罗振玉(1866-1940)撰。振玉字叔蕴,一字叔言,号雪堂,浙江上虞人。为古文字学家,金石收藏家,生平著作一百三十余种,刊印书籍四百余种。是书卷首罗氏自序云:“小学盛于汉,晦于六朝,渐明于
一卷。清万光泰(1712-1750)撰。光泰字循初,号柘坡,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乾隆丙辰(1736年)举博学鸿词,试罢,旋中是年举人。著作尚有《转注绪言》、《汉音存正》、《遂初堂类音辨》等。是书乃是
十卷。清孔继涑辑刻张得天书。中多御制诗文和应制书。清高宗御制怀旧诗赞张得天书云:书有米之雄,而无米之略。复有董之整,而无董之弱。羲之后一人,舍照(张得天名照)谁能若。精神贯注深,非人所能学。可见对其见
五十四卷。宋王十朋(1112-1171)撰。王十朋,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县)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授绍兴府签判,除著作郎。孝宗即位,知严州,除侍御史。上疏论史浩八大罪,使浩
十七卷。清焦以恕撰。以恕江苏金山县(今属上海)人,官至淮安府训导。书有叶承拜序及焦氏自跋。自跋称:“寂从诵阅之余,先为顺文诠释,一遵《义疏》,名曰《便读》。旋取诸儒之说,自《注疏》及《义疏》引用诸条,
二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此书考证地理者占十之九,论书法及仪象典制之类占十之一。其考地理,多有所得,如“莒人入向”之向,认为当从杜注在龙亢,而驳《水经注》所引阚骃之说是误以邑名为国名;辨杀
一卷。近代王国维(1877-1927)撰。国维字静安,号观堂,又号永观,浙江海宁人。清末秀才,师事罗振玉,曾任清华研究院教授。著述甚丰。有《殷墟书契考》、《流沙坠简考释》等六十二种;另外有关古代韵书、
一卷。金利銮孙撰。利銮孙字士贵,盱江(今江西临川)人。该书以编年为经,以各国之事为纬,分列条注其源流始末,其后又加以论述。清乾隆间四库馆臣所见《永乐大典》本,只有其论而无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