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卷。清宋楚望撰。宋楚望,字荆川,当阳人,乾隆间进士。曾官江南直隶太仓州知州,加三级,记录四次,记大功八次。奉旨特升江南常州府知府。乾隆十七年(1752),宋楚望移牧太仓,见其地东北滨大海,望洋而惊。
十三卷(嘉庆四年许氏刊本)。清彭元瑞撰。元瑞字芸楣,江西南昌人,乾隆二十二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乾隆五十六年开始刊立石经,蒋衡手书,多从唐石经以正监本。总裁官六人,彭氏为其中之一。彭氏命以天
见《万氏家钞济世良方》。
四卷。元邓锜(生卒年不详)撰。邓锜,元人,号玉宾子,其余事迹均不详。撰有《道德真经三解》。邓锜认为,老氏之学,以《真常》为主,道德为宾,以前各家注解常将二者混为一谈,妄生异端;而各家注疏,假借玄谈,不
见《续画品》。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六种,七卷。无编纂者姓名。全书所收为自杨春茂至杨灏五世撰述,大半为未刊之稿本。第一种前附《家乘》,记杨春茂以下四代碑志传状,之后为杨春茂《先中宪公文集》。杨春茂字奎东,崇祯年间举人,官至甘州副使。是编
八卷。清梁韵书撰。梁韵书,生卒年不详,字蓉函,福建长乐人,太常卿梁上国第三女,侯官副贡生许濂之妻。善长绘画,工于琴艺,精通诗词,尤其喜爱乐府诗词。此书刊刻年代不详。
一卷。清陈怀(1877-1922)撰。陈怀(《贩书偶记》为陈怀孟、误)原名商,字辛白,又字孟冲,浙江瑞安人。清末任永嘉三溪书院监督,瑞安翼圣学堂、两广方言高等学堂、优级师范学堂历史教习,浙江参议厅议员
三十三卷。元戴侗(生卒年不详)撰。戴侗字仲达,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宋淳旸中(1241-1252)登进士第,由国子监主簿守台州。德旸初(1275)由秘书郎迁军器少监,辞疾不赴,不详其所终。是书乃以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