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上谕八旗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旨,而附载八旗大臣所议于后者,曰上议旗务议覆,凡十二卷;其前录八旗大臣所奏,而恭录谕旨于后者,曰论行旗务奏议,凡十三卷,三集共三十八卷。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旨,而附载八旗大臣所议于后者,曰上议旗务议覆,凡十二卷;其前录八旗大臣所奏,而恭录谕旨于后者,曰论行旗务奏议,凡十三卷,三集共三十八卷。
四卷。孙锦标撰。锦标字伯龙,江南通州(今江苏南通县)人。是编卷首为例言及孙氏共和元年(1912年)自序,次为旧《通州志》所录方言原文。卷一为释天、释时、释地、释水、释火、释宫、释亲、释戚、释妇女、释幼
八卷。清陈用光(1768-1835)撰。陈用光字硕士,一字实思。江西新城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改庶吉士仕编修官至礼部左侍郎、福建提督,浙江学政。训诸生必本古儒先警戒之道。为其师姚鼐、鲁仕骥置祭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见《皇明世法录》。
一卷。明卜舜年(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舜年,字孟硕,江苏吴江人,生卒年均不详。该编前后无序跋,卷后附载有卜氏寿诗及陈时化、陆万言、陈继儒、乐元声、何三畏等人的赠诗,最后以其父节悯先生(卜梦熊)行
二卷。宋徐子平撰。徐子平生卒年与事迹皆不详。据刘玉《己疟编》说,江湖谈命者有徐子平,精于星学,后世术士宗之。又说徐子平名居易,五代末人,曾与宋道士陈抟、吕洞宾俱隐华山。徐子平所注的《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十二卷。宋崔敦礼(?-1181)撰。崔敦礼,字仲由,通州静海(今天津市)人。绍兴末,与弟崔敦诗同登进士。仕至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其诗文篇帙甚丰。大体格律平正,词气畅达。虽不能标新立异,但亦周规折矩,尺寸
一卷。宋强至(1022-1076)撰。强至字几圣,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官至尚书祠部郎中。本书记宋韩琦事迹。韩琦(1005-1075)字稚圭,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曾多次出任边将,仁宗、英宗、神宗三
七卷。明张居正(1525-1582)撰。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市)人。明政治家。著有《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是书先标举《四书章句》为纲,次《朱注》,次《直解》。句栉字比,大都
见《朱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