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二卷。南宋俞成(生卒年不详)撰。俞成字元德,东阳(今浙江金华)人。是书卷首有庆元庚申(1200)俞成自序,称年四十后即不应科举,“优游黄卷,考究讨论,付之书记,囊萤映雪,无所不为,尘积日久,遂成一编,
二卷。清骆成駫撰。成駫,资中(今属四川省)人。该书研究《左传》中的凡例。据晋人杜预说,《春秋》“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春秋序》),总结出
一卷。南齐王逡之撰,清马国翰辑。逡之生卒年不详,字宣约,琅琊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官至光禄大夫,加侍中。其事迹载入《南齐书·文学列传》,传称王俭撰《古今丧服集记》,逡之难俭十一条,更撰《世行》五卷
一卷。清彭焯南撰。焯南,新化(今湖南新化)人。该书考释春秋时楚地疆域,对研究春秋舆地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清光绪丁酉(1897)刻本。
一卷。清王汝骧(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汝骧,字云衢。江苏金坛人。由贡生官通江知县。此编乃所作古文,全集文共二十一篇。前六篇皆经说,后十五篇皆史评。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①十二卷,张元惠修,黄如谷纂。张元惠,北平人,曾任道州知州。黄如谷,邑人,举人,曾任安福县训导。《道州志》嘉庆二十五年(1820)刻本,共十二卷。首序、例、图考。正文分为十二志,其一方域志。为目六,曰
二卷。清方芬撰,方芬,生卒年不详,号采芝,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诗人方维翰之女,国学程某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在《贩书偶记》有记载,有咸丰六年(1856)古歙程氏刊本。另著有《红蕊山房学吟稿》。
二卷。清叶德辉(详见《周礼郑注改字考》)撰。该书考证《春秋》三传所载地名异文,分上下二卷。上卷列《春秋》三传经文异文,下卷列传文与群书异文。大体上以《左传》为主,附载《公羊》、《穀梁》二传及群书之文,
①八卷。明贺国定纂修。贺国定,河南新乡县人,出身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任赵城县知县。恪守官箴,政平讼理,爱民课士,敝革风清。为政三年,甚得人心。按赵城县志,旧志无可考。嘉靖四十一年,贺定国掌赵
二十卷。杨万里(1127——1216)杨万里,字廷秀,号诚斋。南宋吉州吉水(今江西吉水)人。历永州零陵丞、太常博士、太子侍读、左司郎中、秘书少监、宝谟阁学士等职。文章行谊,冠绝当世。亦善长作诗,构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