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屋珙禅师语录
二卷。元代释清珙(生卒年不详)撰。清珙,字石屋,俗姓温,苏州常熟人。少年出家,依崇福、永惟为业师。二十三岁受具足戒后,外出求师闻道、弘法说经。并将其一生八十一岁,五十四年弘法言行整理成书即《石屋珙禅师语录》,流传后世。此语录中石屋珙禅师与高峰和尚的一段对话尤为精彩。其珙禅师临终前挥笔遗言:“青山不着臭尸骸,死了何须掘土埋。顾我也无三昧火,光前绝后一堆柴。”尤为发人深思。此语录对于了解清珙禅师的佛学思想具有资料价值。现见载版本有明天启七年刊本。
二卷。元代释清珙(生卒年不详)撰。清珙,字石屋,俗姓温,苏州常熟人。少年出家,依崇福、永惟为业师。二十三岁受具足戒后,外出求师闻道、弘法说经。并将其一生八十一岁,五十四年弘法言行整理成书即《石屋珙禅师语录》,流传后世。此语录中石屋珙禅师与高峰和尚的一段对话尤为精彩。其珙禅师临终前挥笔遗言:“青山不着臭尸骸,死了何须掘土埋。顾我也无三昧火,光前绝后一堆柴。”尤为发人深思。此语录对于了解清珙禅师的佛学思想具有资料价值。现见载版本有明天启七年刊本。
一卷。元张玉娘撰。玉娘生卒年未详。松阳(今属浙江)人。明慧知书。少时许配给沈佺。后父母有违言。玉娘不从。时沈佺有疾,玉娘折简贻佺,以死自誓。佺卒,玉娘也忧郁而死。明嘉靖中,邑人王诏得其遗诗,于是为作传
见《珍珠囊指掌补遗药性赋》。
一卷。清郭漱玉撰。郭漱玉,生卒年不详,字六芳,号琼泉,湖南湘谭人,鄠县知县郭汪灿之女,衡山诸生罗亨鼎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是《湘谭郭氏闺秀集》其中之一。书前有郭润玉所作序言,共收诗一百二十首。有道光十七
二卷。元张可久(1270?-1348?)撰。可久字仲远,号小山,庆元(今浙江宁波)人。生卒年待考。尝仕为路史,转首领官。亦官桐庐典史。工散曲。著有散曲集《今乐府》、《吴盐》、《苏堤渔唱》、《新乐府》等
十一卷,末一卷,附录一卷。王祖畲、钱溯耆等纂修,王祖畲续纂。王祖畲、钱溯耆见本书《太仓州志》。光绪三十年(1904),王祖畲等据前志稍作增益,重订《镇洋县志》,民国初期,王氏又任总纂续修之,于民国八年
六卷。清张涛撰。涛字海峰,山东历城人,精《琴操》。其祖先多为善抚琴、能制琴之名家。此书系作者遵循其祖先张月梧《古音考》推演、搜辑而成,全书共六卷:卷一论述五音、十二律吕及十二韵字母、唇齿五音等,其中对
十二卷。清沈彤(1688-1752)撰。详见《周官禄田考》沈彤博究古籍,精于考据。此集收入的主要是其经学方面的学术论著。如《周官颁田异同说》、《五沟异同说》、《并田军赋说》、《释周官地征》等篇。《四库
二十五卷。清陆位时撰。陆位时字舆偕,钱塘(今浙江余杭)人。在明朝时官至鄞县训导。该书成于顺治三年(1646)。前有陆位时的自序,称“小愤小悟,大愤大悟,不愤不悟”。愤,即心求通而不得之意,所以叫“愤”
见《外台秘要方》。
四卷,首一卷。清魏起鹏修,王续藩纂。魏起鹏字绍程,江西南昌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光绪十六年(1890)任掖县知县。王续藩,邑人。魏起鹏掌掖县后,见掖志自道光二十三年知县杨祖宪续修